我於民國113年8月4日將遠傳門號轉換到我兒子名下, 之後我兒子於8月中攜碼至台灣大哥大.然後收到我名字的帳單,明細列出是為至民國113年8月4日的費用已繳清.

民國113年9月24日收到另一份帳單, 是我兒子的名字費用209元. 沒有任何明細說明.
寫著繳費期限已逾期, 就要我繳錢 !

我第一個感覺這是勒索信嗎? 怎麼覺得是在恐嚇我.
買賣憑據需具有明細才能證明所對應之費用, 這是基本運作. 為何遠傳敢明目張膽的違反此基本規則?
流氓來要錢還會吐出"保護費"三個字, 遠傳電信 卻敢以一張明細空白的繳費單就來要錢!
真是堪比流氓還黑道 !

告到消基會後, 遠傳只願口頭說明不願改正.

我想問問網友, 其他電信業者也會發這種信嗎?
我打算告到公平會去, 如果所有電信業者都是這樣幹的話, 就去檢舉「聯合行為」.
沒有明細的繳費單


公平會的回覆 :
本會回覆如下:
X君您好:
一、您113年11月28日電子郵件收悉。
二、公平交易法規範範圍概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規範事業的獨(寡)占、結合、聯合行為及垂直限制競爭行為,另為對事業之不實廣告、不當贈品贈獎等不公平競爭行為加以規範,藉以達成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之目的。相關詳細法令內容,請參閱本會網站資料(網址:https://www.ftc.gov.tw)。
三、有關您反映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帳單沒有明細說明相關問題一案,主要涉及電信消費爭議或民事爭議問題,而非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事業競爭行為。且您已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下稱消保會)反映,並經該會調處在案,您可依消保會意見,或逕循民事途徑尋求解決。檢送法律服務一覽表如附。
四、本案承辦人:詹小姐,電話:02-23517588分機315。
五、感謝您的來信。
公平交易委員會 敬啟

□ 本信件由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信,如您仍有反映意見,請至本會服務信箱反映,感謝您的配合!

□ 希望以上的回覆能讓您滿意,感謝您的寶貴意見!未來也請繼續提供我們建議與指教。

公平交易委員會
http://www.ftc.gov.tw
2024/12/06


原來公平會 不管公不公平, 業務範圍侷限.
踢皮球推得一乾二淨 !
文章關鍵字
我覺得是你自己誤會了

這個金額明明就是 "上期應繳金額", 你上一期帳單的明細肯定有列給你
本期應繳為0本來就沒有明細

你要明細可以先去查查看上期帳單有沒有列出再去申訴
Jimmy Yang
8/4 到8月中可能還是用遠傳的系統吧
Wasabia
Jimmy Yang 8/4後是他兒子的名字,直到八月中才NP,這筆就是這段時間的費用,然而出帳的上一期又沒有繳,這一期只是追繳上一期的費用所以沒有明細。
攜碼之前應該會結清之前的全部費用,包括違約金或月租費
推測是轉換門號時帳務出了差錯

不過遠傳很正常出問題肯定都先推給消費者,他們只想收到錢

樓主記得去繳費,逾期他還會給你算利息
到時候會害自己賠更多
西北山起風
niehsam
什麼意思?
搬椅子等樓主去告遠傳的後續
本來攜出後原電信還會有最後一筆帳單,這辦理攜出店員都會告知吧
8/5~8月中,你兒子的帳單為209元
應該有包含112元NP費
兩個月出一期帳單,
的確列一下內容會比較好
要去告到消基會,這是笑話嗎
我也覺得是8/4-轉移台哥這段期間的收費
正常催繳單而已 沒什麼恐嚇的 自己嚇自己做啥?
Pman28 wrote:
我於民國113年8月4...(恕刪)

209元而已還要特地上來發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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