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說根本沒規定申請行動上網試用要間隔3年!

整篇自居正義 卻沒人挺你

還在自HIGH演獨角戲



要網路服務是要花錢的, 買預付卡 測速 同樣也是在使用網路


使用者付費的道理看來你不懂



不是一句我是"潛在客戶"就理所當然地要求免費網路使用




花錢買網路測速=奴性重 ?


你還真是神邏輯

NorthStar wrote:
補充:依NCC回文,原規定一證只能試一次,業者改三年優於規定
然後呢?還是不合市場現狀:絕大部分綁約是6~30個月。
換約不能試用,總是較無保障。希望業者或NCC改規定減少糾紛。



自由競爭市場, 不合市場機制的會被自然淘汰

業者改三年 卻沒被市場淘汰



那你在扯什麼?


我是覺得可以一年 或 15個月左右比較適當

畢竟現在新頻段很多

說不定過陣子又標到新頻段

主打4CA了
雙巴大神 wrote:
一直限縮你的吃法、吃相....

這才是奴性最重的


亞太 換到 台星, 現在台星也被限了

下一家要跳哪?



400G追劇神人 你人生除了追劇可以做些其他有意義的事嗎?



被限縮網路流量的好像是你

所以你用5M上網 自覺奴性很重?

Yorkhung001 wrote:
我是覺得可以一年 ...(恕刪)


樓主之前就說了,現在業者多有提供綁六個月的合約,所以,他就是要每半年試用一次,這樣對用戶才是真正有利的喔!他認為這才是在造福消費者。


以此邏輯,有業者推出綁兩個月(不綁約,但門號使用未超過兩個月要收額訂費用,如SIM卡或收設定費,等於綁你兩個月),所以,以後試用就要每兩個月免費試用一次?

很多事用樓主的角度和邏輯去看,似乎對大眾都很好,但其實不然,因為最終成本還是會回到消費者身上,看看最近的一例一休吧!業者養的精算師可不是在混飯吃的,NCC規定試用一次,業者可以提供每三年一次,就是人家在獲利和成本考量下所取得的一個平衡點,要人家改成每兩年一次,增加成本誰要出?當然是所有的用戶。






早安,昨天半夜稍微查了歷年有關行動通訊的服務立法規範,大概知道的輪廓如此,如有更精確請網友打臉修正,也在此簡述為何要跟樓主激辯:

1.當初,行動通訊設備發展至3G時,國家跟三大電信都沒有試用的規範,理由很簡單,行動網路通訊本來你民間就可以自己研究發展,自己開發自己賣,如同我買到的房子何必出租給你還讓你試用?,通訊網路實在有公眾利益的性質,因此國家有必要將此資源納為國有而用招標方式控管行動資源。

2.民眾開始辦理後發現,不對阿你這種新穎的科技資源,你不給我用用看我哪知道好不好用?因此向行政院消保處抗議,請國家利用保護消費者的方式介入三大電信跟民眾的私法契約。

3.行政院消保處收到陳情後決定訂一個範本給電信業者看,說為避免你們的定型化契約不利民眾,所以你要照我提供的範本走,但是消保處不是三大電信的主管機關,因此消保處拿給NCC說,這給你,你把招標到行動網路證照的電信業者通通要適用這個服務契約。
這就是我貼的法規範(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

4.歷史歷程了解後我們來討論,這裡的行動資源公共利益,首先你要了解一個本來沒有法規範社會上的利益或一般人所理解的好處,一旦被國家納入公共利益以後,不代表者一定要做出有利人民的立法政策,因為公共利益有資源有限性,以及排他性,有限性不多說,排他性就是指當你佔據了這項資源,必然影響到其他人使用的權益,因此,消保會再提供這樣的範本,才會以一證乙次的方式制定。

5.你說沒阿,我一個人試用七天哪會排擠他人?因此我要向電信業者反映,我要爭取每次簽約都試用。電信業者很為難,他說不然我們三年讓你試用一次好了,你說不行啊,我每6-24個月就要換最新手機,簽最新的划算合約,還要比較三大電信你們誰好誰壞。OK邏輯上你打著為大眾爭取權利,實質上當大眾都使用免費試用七天換來會換去的時候,國家你說他要如何有效控管網路資源跟排他性的問題?說不通阿,因為公眾資源被你玩壞掉了阿?

6.你以為立法者沒想到人性的貪婪嗎?當然有想到,但是不是只想著市井小民的,當然也包括行動業者的,這是他衡量法益下所做的政策。因此我說,沒問題你要吵,你有本事修法,修基本法,讓他成為基本權,我這樣提議不是梗,是要告訴你這是非常幾乎不可能的事,但是卻會非常有效,數十年後當行動公眾資源被開發的更寬時,勢必是個立法趨勢。因為我給你行動通訊資源的甜頭之後,又不給你,你一定感覺非常不自由,感覺自己人格發展受限。

7.再回到主題,樓主你當初看到其他鄉民跟你講三年,你理直氣壯問了NCC,興高采烈地要打鄉民臉,當然鄉民可能也不知道相關規範,結果你對公文斷章取義,被公眾言論千夫所指,你就簡單修改標題內文問然後呢?阿然後你就被霸凌了阿,我再次強調,不是沒有規範,是舉重明輕的邏輯,訂了終生乙次,就不必細膩的再去討論多少年,就是已經規範到了,也就是被當初的鄉民矇到了,沒有人以訛傳訛,訛是你製造的!第一層次的立論標題就錯了!結果你就話鋒一轉,我要為大家爭取權利並認為這邏輯一定沒問題,那上面的歷史背景跟利益考量你理解嗎?第二層次也難以信服!你說抱歉不受教,這就是為NCC護航,就是要爭取試用......那你要討論什麼?

easyflight wrote:
業者改三年 卻沒被市場淘汰
那你在扯什麼?

照你的邏輯,還沒沒被市場淘汰的都是好的?OK的?
都不用改不能改?這是甚麼鬼邏輯!你在扯什麼?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ducklin.yaya wrote:
綁兩個月(不綁約,但門號使用xxx...(恕刪)

哈哈!你要舉綁約兩個月,也覺得不太可能挺扯的,
所以又加定但書讓他變成"等於"綁約兩個月,真可愛啊!

"在獲利和成本考量下所取得的一個平衡點",
所以你在幫他們擔心甚麼?當然若你是業者,擔心算合理。
我們絕對也需要以業者角度想。

不過,試用間隔由三年改到半年,會造成營收大幅下降?
除非業者產品不好內控不好,讓增加試用後解約與犯罪比率太高,
否則不可能啦!

Costco接受亂退沒倒,網購7天無條件可退沒倒,
幫業者擔心?你們真的多慮了!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NorthStar wrote:
"有人濫用試用,才會...(恕刪)

就是你們這些少數人,影響合法的人的權利。。懂了嗎??
老鼠屎無誤。。。

真覺得你是多數人,麻煩發動公民連署公投。。。過了我就信你啦
lovebla wrote:
就是要爭取試用......那你要討論什麼?

辛苦了,您也很用心用您的角度敲很多字,
我不受教,但大家還是都看到參考,別硬要別人接受啦。
這麼多層樓除了一些沒料謾罵酸文,
我的訴求與其他意見內容就是討論內容。
您問要討論甚麼?相信不會是您看不懂,
希望別只是不認同您意見,您就不當是討論,OK?

"大眾都使用免費試用七天換來會換去的時候,國家你說他要如何有效控管網路資源跟排他性的問題?說不通阿,因為公眾資源被你玩壞掉了阿?"
你們都很幫業者擔心,但實際例子並非如此。
Costco接受亂退沒倒,網購7天無條件可退沒倒,
縮段試用期會玩壞掉?真的想太多了!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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