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ame carter wrote:21M方案不就是租用21M頻寬嗎? 合約上如果是這樣寫的的話,我想其他人應該沒有理由批評他吧,畢竟他佔用不到別人的頻寬阿。反而如果1.台灣之星真的降速2.他用的時候造成其他用戶速度下降到不到合約上的頻寬如此不然就是台灣之星超賣頻寬,不然就是設備差,大家應該群起撻伐台灣之星才對啊,怎麼會撻伐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