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台灣之星在處理門號申辦的過程中,個人認為是有很大的瑕疵的!
1. 當發生違約行為時,並不會儘快通知,已在試用期外了!
(申辦第一門合約開始時間為2020/11/23,違約行為為將原本沒有合約的0元門號繫碼至其他家 合約為2020/11/24開始,通知日前在12/15)
2. 當違約行為發生時,竟然還同意執行第二門94元的合約!
(第一門合約4G 188/月 2020/11/23 合約開始》違約發生2020/11/24 》第二門合約 4G 94/月 2020/12/5 合約開始 》2020/12/15通知違約)
第一點對消費者是很不友善的,但在一個月內通知,也只能認了!
但在第二點的爭議是我比較不能接受的,在違約的事實發生後,繼續同意優惠方案的執行,再於過了鑑賞期後通知違約!
解除優惠方案或繳納違約金 二擇一
先說499的資費 個人認為台灣之星不值得 所以會移出
違約金的部分 通知後轉出 兩門費用要7800
上述行為除了對消費者很不友善外,對於先行續約後取消的過程,自覺有詐騙之嫌!
我一定會從台灣之星解約
違約金不是付不起 是全責轉嫁消費者的過程不能接受
所以後續會申訴 NCC和消保會
再請教律師的法律意見
寧願多花一點 也不要讓這種公司予取於求!
kider1982 wrote:
先說499的資費 個人認為台灣之星不值得 所以會移出
違約金的部分 通知後轉出 兩門費用要7800
上述行為除了對消費者很不友善外,對於先行續約後取消的過程,自覺有詐騙之嫌!
奇怪!
為什麼有7800這個數字?
情況一:
續約188+加購94
188的續約合約書無旋轉門條款,不受旋轉門規範
94的加購合約書據網友(59樓)說違約金是3000
所以情況一只要退掉94(留下188),違約金是3000
情況二:
同時新辦188+94
188的合約書違約金是4800
94的合約書違約金是1800
所以情況二退掉188+94,違約金是6600
(請參考54樓及59樓的說明)
違約金出現7800(=4800+3000)這個數字蠻奇怪的
難道台星的客服搞錯了?
kider1982 wrote:
台星的旋轉門條款我也中了!這次的受害者應該不少,也相信中招的申辦使用者,都不會是刻意讓自己違約的!應該沒人這麼無聊自己搞自己!但既然當初合約沒看清楚,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但是台灣之星在處理門號申辦的過程中,個人認為是有很大的瑕疵的!
1. 當發生違約行為時,並不會儘快通知,已在試用期外了!
(申辦第一門合約開始時間為2020/11/23,違約行為為將原本沒有合約的0元門號繫碼至其他家 合約為2020/11/24開始,通知日前在12/15)
2. 當違約行為發生時,竟然還同意執行第二門94元的合約!
(第一門合約4G 188/月 2020/11/23 合約開始》違約發生2020/11/24 》第二門合約 4G 94/月 2020/12/5 合約開始 》2020/12/15通知違約)
第一點對消費者是很不友善的,但在一個月內通知,也只能認了!
但在第二點的爭議是我比較不能接受的,在違約的事實發生後,繼續同意優惠方案的執行,再於過了鑑賞期後通知違約!
先申明我不是台星工讀生,只是就事論事!
我知道大大您很生氣,覺得被台星騙了,先請你冷靜一下,思考一下自己究竟有沒有問題?
個人看完您所敘述的,覺得問題不出在台星,反倒是你個人本身的問題比較大。
1.您是新申辦/㩦碼188+94的,當你收到二張sim卡時,相信也收到二份合約書(188+94)。不知您有沒有花個5~10分鐘看一下合約書的內容呢?
相信您沒看合約書的內容,否則就不會犯了在11/24把台星0月租㩦碼去別家電信的錯誤,造成違反公平申辦條款。
現在麻煩你把合約書找出來,看一下條款第四條,公平申辦原則,用戶在11/9日起,不得異動名下台星任何門號,否則將取消惠優,恢復原牌價499元。這條款在188或94的合約書上都有註明。
合約書是你的權益,你自己的權益都不肯花個5~10分鐘去看,現在違反了條款,卻在怪台星,請問這是什麼道理?
如果你有花點時間看一下合約書,就不會在11/24把台星0月租㩦碼去別家電信,造成違約事件了,請問,這要怪誰?
2.你申辦188+94時,是"同時"申辦的,不是一個一個分開辦的,何況188+94本就有互相關連的關係。只要你違反公平申辦原則,188+94二個門號,均會恢復成原牌價499元。也因此台星在12/15同時通知你188+94二個門號違約。
你說網路購物有7天鑑賞期,那如果在鑑賞期間內,因為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貨物毀損,如果你是賣家,你會接受退貨嗎?
你188 11/23開通,11/24 0月租㩦出違反公平申辦原則,然後呢?你要台星怎麼做?是立刻停掉你188+94二個門號的訊號嗎?如果立刻停掉訊號,使你重要的電話沒接到,造成損失,你是不是又要告台星了??要求台星賠償?
再說你已違反了公平申辦原則,就算11/24日台星立刻通知你,那又怎樣?違反就可以變成不違反嗎?
違反了就是違反了,你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別忘了合約書是你自己親手簽的!
正如你自己所說的︰既然當初合約沒看清楚,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那台星也依合約書所記載的,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囉!
你覺得你受騙上當氣不過,想要告台星,你有錢有閒,那是你的自由,個人不予置評,只是覺得你的贏面真的不大。
kider1982 wrote:
違約金只有查詢第一門4000多 兩門合計是參造一樓數字
1樓還是7樓?
有提到7800的是7樓
h9788g wrote:
11/8就給亞太申請攜碼已到期的台灣之星舊門號,11/20台灣之星簡訊通知開通188+94,但拖到已過7天鑒賞期,12/15才說我11/中的攜碼到亞太11 算違反旋轉們 要取消兩門號優惠變499+499,反應給客服也說問主管欸
目前告知違約金共7800欸(188+94的約來計)
我也覺的為何拖到12/15才通知不符合,為何11/21不直接告知,故意賺違約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