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說根本沒規定申請行動上網試用要間隔3年!


stupidbowbow wrote:
少數人,影響合法的人的權利,...(恕刪)

就你發的蚊多無根據謾罵。
請說明我的訴求如何影響合法人權益?
被迫用濫收訊或繳高額違約金的人權益又在哪?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NorthStar wrote:
辛苦了,您也很用心用...(恕刪)



1.人家說謠言止於智者,結果你把真實言論說是謠言,大力撻伐,接後你製造了一個謠言。阿第一層次問題啊,人家到底哪裡說錯了?你到底哪裡說對了?有本事想利用公開論壇公審議題,就要有能認錯的肚量啊!

2.COSTCO/網路七天...阨...他們賣的哪是公共資源,那叫私人財產,COSTCO有會員費成本COVER,更何況商品拿回去又不是不能賣???前面人舉得例子你不假思索拿來套用,就不是同一個立論客體阿!!

3.玩壞掉不是說消失不能用呀,一天門市簽約的民眾有多少,全台灣一個人平均有多少門號?你多次試用七天不會侵害到他人穩穩定定的網路資源嗎?人家網速不變慢?你說一個人有差多少?問題你要大家都這樣搞!大家都這樣搞還不會怎樣???事實證明就是會變慢啊!試想,你開開心心免費試用七天後,換了新手機,簽了漂亮的通訊契約,結果三不五時網路就變慢,你打給客服,抱怨我試用的時候好好的阿,客服不管是不是試用或設備問題,直接拿抱歉喔,因為我們這裡拜試用的民眾比較多,請你忍耐一個禮拜,過了一個禮拜,又有一批人來試用了,結果你納悶?到底怎麼回事?業者說抱歉阿,這是你們要求的,我們只能配合,這時你腦裡突然浮現出一個古老的故事,作法自斃....到底是我想太多還是...?

4.抱歉,個人思考比較嚴謹,假如一個人前面就犯錯,我會先請他更正我們再來討論,否則他接下來所提的不是不對,但總是覺得怪怪的有一個瑕疵存在著。

5.我不是硬要你接受我的立論阿,我在幫你解決問題,你目前的狀況是想要改變這不合理的問題,但是你不問來由地說這樣試用的太少了,我要我要我要,我就是一直反問你到底為什麼公眾資源要讓人民予取予求?你的答案是?




lovebla wrote:
思考比較嚴謹...(恕刪)

回去看看你PO的都輕易幾個字被反駁,打字多叫你思考比較嚴謹???噗哧!

我的訊息哪裡錯誤?
業者規定試用間隔3年,推給NCC,
網友聽信業者也上網說是NCC規定的。
這些都確定是錯誤訊息!
經我跟NCC反映,NCC規定一證(一生)試一次,
回我"並未針對再度申請上網試用之期間訂有規範"
是NCC回覆有問題。我的訊息哪裡錯誤?

拜託你不能理解就別一直要敲一大堆胡扯指責,我更正你也很煩。
前面人舉得Costco例子就是我同一人,COPY/PASTE,你看成拿來套?
都有更好笑的拿試吃來比照綁約了,舉COSTCO與網購鑑賞期比照適合多了!

你要有被害妄想症當試用會一批一批問題,我不認同,但大家參考。

你問為什麼公眾資源要讓人民予取予求?我的答案是不會被予取予求,
少數想用機制犯罪可防可治,需要試用的人取所需,
好業者增加客戶,較差業者改善或淘汰,正向發展!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NorthStar wrote:
回去看看你PO的都輕...(恕刪)


搞了半天你跟那些謾罵你的人一樣啊,我回的論點你不是都沒回應?就開始斷章取義,然後指責我被害妄想症?我的言論裡有毀謗你嗎?
不過這大概也是我的目的,讓你把自己歸為你所討厭的同一類。

NCC的回文你真的要多看幾次,未就期間規定就是我們不用規定了,已經是規範範圍了。這一點你還要繼續詭辯我言盡於此。

既然是你同一個人舉的例子,那就真的錯得離譜了,你要的機制就已經存在且公平了阿,終生乙次!你說不會予取予求,你就是在做予取予求啊?本來沒有試用,給你試用你要更多試用?以你的想法,更多試用後接下來要爭取什麼更有創意的東西?完全免費?你說你冠我莫須有,我不會...阿現階段看來你的人格就是會阿...
lovebla wrote:
你要的機制就已經存在且公平了阿,終生乙次!...(恕刪)

你得出這結論充份表現出你的思考與理解層級。
存在的規定與機制,終生乙次就是公平的?????這是我要的?哀哀哀哀哀。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NorthStar wrote:
你得出這結論充份表現...(恕刪)

充分展現出原本公平的事情,加入你的人性貪婪後,你就詭辯說他不公平?別哀了,公共社會議題不是這樣運作的,你要取得多數肯定意見阿,而且多數意見要有程序合理性阿,不是肖想利用錯誤的訊息製造輿論跟民粹。
lovebla wrote:
充分展現出原本公平的...(恕刪)

尊重你認為NCC法規與現行是公平,但我不認同。
講我人性貪婪詭辯,就有謾罵攻擊了,請思考。
網路論壇沒阻擋少數意見,也不是在立法開會要講程序,
你真的想得太...天馬行空,天花亂墜了。
NorthStar - Mobileholic, Drunkard of 3C - Computer, Cigarette & Cafe
NorthStar wrote:

尊重你認為NCC法...(恕刪)

 呃...思考過後完全不成立我國刑法公然侮辱與毀謗罪構成要件,倒是指摘我病籍上沒有的被害妄想症機會大一點,你多研究研究。

公眾議題本來就是要天馬行空的想像各種可能會發生的情形啊,思辨才有辦法解決問題,而不是像你一樣用錯誤訊息製造輿論,然後雙手一攤,我就是要更多,不要的人邏輯都有問題,重點是前面已經告訴你公共資源行動通訊,你這邊要更多,我就越會被你打擾,你就侵害我的法益!!民主法治國家就是不能太自由到侵害別人啊!你不要忽視這些問題,另開什麼COSTCO,那不是公共資源!!

NorthStar wrote:
哈哈!你要舉綁約兩...(恕刪)


好市多當然沒倒,可是會費調高了,你說有沒有關係?
NorthStar wrote:
辛苦了,您也很用心用...(恕刪)

Costco人家是使用者付費,有先付會員費,這樣也能拿出來對比。退貨產生的成本有會員費去沖抵。
你試用的成本付出在那??連張預防卡的錢都捨不得花來試,才怪綁約的制度,跟試用的週期規定不合理。。。。
誰規定你門號一定要綁約才可以用??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