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很扯的事情
幾乎快十年前,老爸過世,我去處理他手機門號停用繳回的事情,問了客服,客服說可以拿死亡證明書跟簽一張什麼去給他們要退這門號的事情,那時候我不太知道還有直營跟特約的事,所以去了特約店,交代完後,他們也說會處理.....
結果呢.........
幾年後,突然收到一張帳單,(好像是月租費,忘記明細了),起先我還以為是詐騙,我就去打電話跟客服問是否是他們出的帳單?
客服說:[是的]
我說:[人都過世那麼久了,也去辦理當初他們講的事情,為何幾年後還出帳單?]
後來客服要我再去一次,這時我已經知道原來有直營跟特約的店,這次我去了直營,然後就辦理了真正的退租
也就是說......幾年前辦理的退租,那個特約根本就沒處理,就放著!
至於那幾年中間號碼有沒被利用?(希望是沒有),我不知道,只知道,台哥大直營店當時有幫我處理好
就像是之前有一陣子用威寶,選擇電子帳單比較環保,結果呢.......
我去威寶的特約列印像收據一樣的小張帳單繳費,過幾天就收到他們特約的騷擾簡訊!
去了幾家都這樣,所以後來我才知道特約有這些問題,那之後我都去直營繳費,我也才對特約比較有警覺
若有政府主管機關在看,請關心一下特大廠商的特約制度的控管問題
若有台哥大真正高層的人在看,記得好好的檢查你們的特約,資料若是連通,就要好好想想內控的問題
相信特約也還是有守規矩的好人在,但是我以上兩件特約的問題,一件出在台哥大,一件出在威寶,問題是在的,會影響企業形象的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respect wrote:
剛重新看了一遍,原...若有政府主管機關在看,請關心一下特大廠商的特約制度的控管問題
若有台哥大真正高層的人在看,記得好好的檢查你們的特約,資料若是連通,就要好好想想內控的問題
相信特約也還是有守規矩的好人在,但是我以上兩件特約的問題,一件出在台哥大,一件出在威寶,問題是在的,會影響企業形象的(恕刪)
今天該店又帶給我們新的驚喜,招數不斷
似乎他們對盜辦從佈局到被揭穿都有一套熟稔的SOP
這兩天的連續驚嚇,著實讓我們開始對人性感到失望與害怕
大大您說的一點都沒錯,既然台哥大等電信大腕們,你們敢收透過加盟金、讓這些特約店掛上你們的招牌,而你們也從這些特約店裡面獲利,就請盡好你們該盡的義務,做好內控,為信任你們品牌的用戶嚴格把關,不要一再辜負這份信任。
不過,google一下,眾多受害者最終投訴無門,自吃悶虧了事,你們從不稀罕這份信任的事實似乎也擺在眼前。
罷了。只希望家人平安度過這關。面對有憂鬱症的家人,一人受害,全家擔心受罪。
以及,TMD 雲林那家門市人員不要再打來騷擾,你們的伎倆自以為聰明其實爛透,再打來就開始錄音!
熱抹茶拿鐵 wrote:
今天該店又帶給我們新的驚喜,招數不斷
似乎他們對盜辦從佈局到被揭穿都有一套熟稔的SOP
這兩天的連續驚嚇,著實讓我們開始對人性感到失望與害怕
大大您說的一點都沒錯,既然台哥大等電信大腕們,你們敢收透過加盟金、讓這些特約店掛上你們的招牌,而你們也從這些特約店裡面獲利,就請盡好你們該盡的義務,做好內控,為信任你們品牌的用戶嚴格把關,不要一再辜負這份信任。
不過,google一下,眾多受害者最終投訴無門,自吃悶虧了事,你們從不稀罕這份信任的事實似乎也擺在眼前。
罷了。只希望家人平安度過這關。面對有憂鬱症的家人,一人受害,全家擔心受罪。
以及,TMD 雲林那家門市人員不要再打來騷擾,你們的伎倆自以為聰明其實爛透,再打來就開始錄音!
頂上去 ~
直到媒體討論、輿論撻伐 ~
dabunmou wrote:
直接找監管單位申訴,絕對比你去告他有效100倍
通訊傳播找NCC
金融銀行找金管會
他們一聽到NCC來關切 馬上抖給你看.(恕刪)
NCC好像感覺不怎麼樣耶,查了一下不是罰個10萬就是最多120萬,這台哥大會有感我請大家吃雞排啦,笑死人

什麼叫 「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NCC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後予以裁罰。」
你就算每個月一直罰120萬一直罰一直罰一直罰,台哥大是有差逆?

難怪被盜辦會一直發生啊,NCC啊,你真的有在為人民把關嗎?真的很懷疑耶



記者還是水果朋友什麼的是不是該先來個一篇檢討NCC成效啊
未查明雙證件 台灣大哥大遭罰120萬元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今(15)日召開例行記者會,說明開罰台灣大哥大共120萬元,事因辦理門號時未查驗雙證件,導致冒用事件發生,NCC強調電信業者受理申辦電信服務時,應落實雙證查核工作,確保消費者個人資料。
NCC表示,台灣大哥大有1個3G門號,與2個4G門號,未落實查核雙證件,導致民眾身份遭到冒用,收到電話費繳費單,才發現自己有台灣大哥大門號,向主管單位申訴,同時在警察局報案。
NCC說明,檢視台哥大公司該案,申辦雙證件影本,模糊且照片無法辨識,行政訪談提示陳情人提供警察局報案三聯單,證實未確實核對使用者個人資料,就登錄系統檔後開通服務,明顯違反電信法相關規定。
NCC第739次委員會議決議,依電信法第63條規定,台灣大哥大各核處罰鍰60萬元,共計120萬元,並「
NCC強調,電信業者應落實用戶身分確認與雙證件資料查核,加強門市服務人員專業訓練及風險管理,針對非用戶本人親自申辦時,應提高警覺,善盡核對用戶資料責任,以確保消費者免於資安風險及防範電信詐騙。
文章來源:http://www.nownews.com/n/2017/03/15/2442176

罰個十萬真的是笑屎人。我昨天夢到吼,有些大公司靠這些無緣無故被盜辦的門號,新增的業績就不知道是10萬的幾倍了。我夢到的喔,恩恩,只是夢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