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ccala wrote:沒有意義的廢文這不...(恕刪) 說得好若我是快遞員,我也要先送貨收一收簽個名就可以的集合住宅還有管理員,多輕鬆這種吃力賺沒幾個錢的,反正等不急就自己來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難保沒人有這種心態?
koyoi wrote:已經被聯絡要送貨的...(恕刪) 照說不誤阿送給我朋友的配送員跟送給我的人又不一定一樣依每個司機的責任區域的貨量,路線下去調配...難道司機還要知道你比你朋友先買到,所以不能先送你朋友的貨,怕會得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