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bla wrote:
抱歉我還是想再舉一...(恕刪)
其實,目前高速公路的收費,就是最好的例子。
每天免費20公里,看似划算,但是超過後一公里要1.2元。免費是免費,看似賺到了,但是高公局沒收到你的錢,還是得支付遠通,每公里0.03544的費用。我想,這就是樓主想要的免費試用方式吧!
如果取消免費里程,一公里只要0.9元。
無免費里程,收費較便宜,行駛20公里以內的用路人,盡量可以就不上高速公路,像我就是,遠通就拿不到高公局給的0.7元。
別小看這小錢,一天的用路人兩百萬計算,這140萬就是高公局每天給遠通電收的基本營運費。
想想若取消免費20公里,遠通可能就會短收多少了。再者,短程用路人一定反對,我也是,因為我也是短途的只要繳3元,若改無免費里程,我每天要繳24元,當然,我短途也可以選擇不上高速公路,就不用繳這筆。
那平常這些差額誰幫我繳了?當然是用路人和全民買單啊!
為什麼連續續假日才要改成無免費里程,就是不要讓這些短程用路人比如我,上去高速公路跟大家一起塞。
所以,連續假日遠通就少收了我們這些短程用路人的費用,不過,長途用路人卻增加的費用,可是遠比收我們這些短途的要多的多啊!
遠通是按里程數收費,用路人行駛200公里,高公局收用路人(200-20)*1.2=216,要支付給遠通200*0.03544=7.088。
連續假日,高公局收用路人200*0.9=180,但還是一樣要支付遠通200*0.03544=7.088,還有夜間免費時段的用路人里程數,也是一樣照樣支付給遠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