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台哥大,合約沒簽名卻也審核通過(有圖)


熱抹茶拿鐵 wrote:
大家好,上來更新一...(恕刪)



我覺得不管辦什麼 最好去直營中心比較有保障


熱抹茶拿鐵 wrote:
大家好,上來更新一...(恕刪)


要不要上爆料公社

有上新聞比較快

如果真的上新聞 態度會轉變

87分魔王 wrote:
台哥大特約門市等同...(恕刪)


想請問一下 如果去類似網友去所謂名店 會不會也有類似情況


wesho wrote:
想請問一下 如果...(恕刪)


我這幾年都在名店辦NP和買手機
反而沒出過什麼問題
供您參考
imroach wrote:
既然盜辦這麼容易,平反又難如登天
讓我回想起我在三雄各有2千元不等的欠費,
連我現在使用的台哥大,也有別的門號欠費。
所…以…既使有不肖業者想盜辦,因為我有欠費,是辦不成的。
欠他錢還可以買個保險。
塞翁欠費,焉知非福!!



哈哈哈,大大這也是一招!
居然從來沒想過
筆記起來


不過電信業者欠費不會算利息或一直催繳您嗎?
台哥大真的很誇張

本(106)年8月20日收到簡訊通知我們的台哥大門號也被莫名其妙過戶給不認識的人,
一開始以為是詐騙,結果9月15日被冒名改成電子帳單、9月16日被停話,才知道發生這種鬼事
跟客服反應,只推說會請門市跟我們處理
一個跟我們完全沒有交集的門市(應該是加盟門市)跟我們聯繫時,
推說是我們家附近的門市在幫我們查詢門號續約狀況的時候,剛好也有另一組客戶進線辦理過戶服務
結果不小心誤植成我們使用的門號...
不過這個疑點實在太多,難道光是一個門號跟身分證字號就可以變更成功?
沒有合約書沒有雙證件也沒有簽名!
那這些規定是唬爛大家的阿!!

電話詢問台哥大公司客服這個明險違法的異動為何會生效,完全沒有回答
請該公司撤銷此違法異動作業回復我們的使用權益,也完全拒絕處理,僅推說已請門市與我們聯繫解決,
結果門市人員還是請我們親持證明文件至門市再辦理一次過戶好幫我們回復門號使用權...
當初沒有證件都可以辦過戶了,現在又要求我們對這種違法作業提供個資才能復話...(無言)
我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大家以後要自求多福,別以為有規定雙證件、印章簽名之類的保護傘,實際上個人資料及權益完全沒有保障阿!

而且就算是加盟門市的作業疏失,台灣大哥大可以完全不用負起監督及作業責任,只能再次無言...
很簡單,直接投訴 NCC,台哥大亂搞,自家內控有問題,和你們無關,他們公司必須要【恢復原狀】,而且你們不必出面。

NVV 投訴網頁
bob0123 wrote:
很簡單,直接投訴 N...(恕刪)



來更新一下:

其實投訴NCC效果很小
它只會發函給台哥大請台哥大協調
然後台哥大對於店家並沒有約束力,所以該店家態度非常猖狂


來協調的業務有提到這店家生意非常好,連幫忙要釐清真相居中協調的業務大哥都被店家兇爆,並要求台哥大撤換該店業務。該店家形勢比人強。


另外,根據台哥大協調人員的理解並轉達給我們,該店家當初幫忙家人辦門號時,該店長上錯方案了,所以造成該店長損失。於是該店長便再私自辦一門門號獲取佣金或iPhone 來補償損失。


關於該店家私辦門號,該店長認為她這樣做只是彌補損失剛剛好而已,並不認為自己有錯,從頭至尾未向我家人道歉,也未做賠償。該店家聲稱家人有簽的委託書,我們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提供影本備查及存檔,最終也沒提供。
該店家說台哥大律師交代不可交出委託書影本給我們。店家也一再對家人威脅,說家人若要提告,台哥大律師已經準備好要反告家人誣告,造成家人極大心理壓力。我們詢問台哥大,台哥大澄清絕無此事,台哥大律師從未涉及此事件,也不會幫店家提告我們。都是店家一面之詞。可見該店家毫無誠信可言,謊話連篇。 這些澄清都有台哥大官方文字回覆的存證,不是捏造。




整個來說,台哥大處理態度不錯,至於賠償就不用想了,最終把家人白繳的費用全部退回。我們只想趕快落幕,其他也不想再計較了。


然而台哥大無法約束其特約店、該店家掛台哥大招牌卻幫家人辦亞太門號(再NP台哥大)、以及該店長毫無悔意,讓人毛骨悚然。尤其該店家「生意還非常好」,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人像我家人這樣被私辦門號而不知情的。希望不要有其他受害者。



















htiwu18 wrote:
台哥大真的很誇張

...就算是加盟門市的作業疏失,台灣大哥大可以完全不用負起監督及作業責任,只能再次無言...(恕刪)



真的是這樣的
經過這次事件
的確大家只能自求多福


不管台哥大處理人員的態度多好,都沒辦法抹殺被盜辦(或被無故轉移門號)的事實和陰影。更糟的是,他們並沒有為自己內控不佳道歉的意思。(也許是公司規定的應對政策?他們矢口不為內控道歉)


可考慮多起案例集體提告,這個強度就很大










熱抹茶拿鐵 wrote:
來更新一下:其實投...(恕刪)


其實,既然證據確鑿,直接給他告上法院就好,因為你今天這樣做,只是姑息養奸,難保沒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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