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台灣大哥大3G上網一天要3萬2千多!!!

搖滾胖胖 wrote:
如果有一天當事人變成你周遭的親朋好友呢??
你們也是光會送他一句活該,而不幫忙解決問題嗎??


對於自己的親朋好友跟網路上的網友本來就不一樣.....不是嗎?
一個連臉都沒見過的人我想一般人很難去留甚麼情面給他.....
有話直說也是在意料之中的

搖滾胖胖 wrote:
開版的大大 有錯, 難道台哥大本身的機制上就沒有任何問題嗎??


機制固然有問題,但其實當初申請的時候"規則"就已經白紙黑字寫在那邊
這不是消費者意識抬頭,而是消費者自己忽視自己權力。
請問有多少人會在安裝軟體的時候去看那個授權說明書?你知道裡面記載有多少有關於自己權益的條款嗎?

那,又有多少人知道其實申請門號的同意書可以帶回家後閱讀七天再同意?
知道申請門號的表格裡有多少加值服務是幫你申請的人"好心幫你打勾"的
知道那些選項裡面有個"不同意開啟加值服務"可以勾選嗎?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求快求方便,白紙黑字都寫在那邊不去看,犯了錯又跑來網路上叫
就跟某些人犯了法被判刑就說"司法已死"一樣。
規則都寫在那邊了,前面有牆為什麼還要去撞呢?

我再重申一次,我並不是說台灣大哥大的規則合理。錯誤的規則固然要改,可是在改之前他還是規則
如果你選擇同意了那一大堆的合約條款。請遵守。
virtual_cell wrote:
如果你選擇同意了那一大堆的合約條款。請遵守。


說的很有道理....

不過,也有很多人,可以申訴成功,那是不是代表條約有不合理的地方?
很多人一審有罪,但2審卻無罪...

even連法律也有可商議的空間,何況是一紙合約?
而且這合約還是單方面訂定的,沒經過大法官解釋喔....

處理事情有時候並不是只有一種答案...

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平平安安!
順便幫各位算一下

32000/0.045(每KB/元。CATCH自動開通的免資費方案)=711111KB
711111KB/1024=695MB

我猜大概是看YOUTUBE吧.....
勇於嘗試,冒險犯難的樓主給您加加油

起碼以後大家在用這類3G服務時會多加小心一點了
Poemnite wrote:
如果每天的結算, 異常報表也是隔天才會出來
您以為電信公司都派人盯著看每個人每天的累積話費, 然後立刻警告?

再則, 現在很多系統簡訊
都有內規不准在休息時間發送
所以, 一定會是隔日的正常作息時間才發送

不太曉得這算不算是消費者的自我意識膨脹..

看了一堆討論, 發現現在的消費者在解決問題,
通常都習慣跳過正常管道解決, 就給對方安上一個罪名
然後透過所謂的公器來解決私事

請問開版的樓主, 走過正常管道跟台哥大溝通過沒有?
如果沒有, 這是不是就是很標準的"標題殺人"?

之前在別版也看到類似的 XBox 事件
樓主一直強調他有給微軟解釋的機會
只是他所謂的給微軟機會, 就是在 01 上發表文章海幹一頓
然後說微軟沒有上 01 來申冤

這是啥事件? 所有的私事都得上 01 or ptt 公開討論解決方案?
不然就是你不尊重消費者, 不然就是你老大, 不然就是你傲慢

01 or ptt 現在是法院了? 還是消基會了?
還是這些公正單位在 01 or ptt 都有代表長駐 or 根本設有分會?

這些都變成習慣了
一個讓人非常不能茍同的習慣
字字珠璣看來還是部份人表面同理, 而實為是替自己的萬一留後路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oilrogertw wrote:
說的很有道理.......(恕刪)


同樣是殺人的事實,如果是正當防衛就可以排除不法
如果是蓄意殺人就肯定被判刑
這是觀察角度的不同,也是為什麼有人一審被判刑二審卻無罪的原因。
有很多事情的真相值得好好去觀察。因為真相很撲朔迷離。

同樣的就客觀的要件來說,今天樓主製造了一張32000元的帳單。不是計費內部系統出問題。也不是手機故障自動連線。
就樓主的陳述來說,這件事實的發生是使用者應注意而未注意產生的結果。而不是他的合約有問題。
就算有問題樓主當初也同意了,就算不同意台哥大也已經給你機會去做否定了。
跟一審有罪二審無罪也沒甚麼關係,因為事實很清楚。(除非他說的都是唬爛的,但我們也只能知道這麼多)
那些申訴成功的,同樣也有可能與系統商在庭外和解。
如果這樣還有人要把事情的責任歸咎於台灣大哥大,實在也太說不過去了吧。
不過好好的協商應該是會有結果的。這也是法規的彈性面。

如果是自己的疏忽還要去跟廠商玩硬的,那別人跟你玩硬的也......
國內的話應該是可以去找電信公司談看看,錢都是入自己公司應該還有的談,
不過不要一開始就找媒體找什麼的先去壓................


若是國外漫遊像之前那個案例,因為大部分錢都是國外電信公司收去,
所以要談就很難了。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hiyetoxx wrote:
目前已協商解決了,感謝諸位大大的關心~~..(恕刪)
先賣個關子~~
跟台哥大協商的結果確定要等到20日出帳單後看帳單金額在公佈喔~~...(恕刪)

我想樓主用PM把結果告訴那些曾經留言幫助你的人就好了 ~~
至於那些自認永遠不會犯錯的 ~
應該也不需要知道答案吧 ~~
因為他和他的親朋好友們都很聰明 ~ 不會有機會運用到的 ~~
ks_stone wrote:
...
簽約前的資費業者已經作過相關評估與計算,
如果資費嚴重不合理,早就被市場淘汰.
因為誤用才來檢視合約成本合不合理,似乎導因為果.
...(恕刪)


中華電信之前的GPRS 費率也是發生類似狀況,才從七月份開始不管費率高低,上限一律4000
合約並不會因為由誰訂定就表示它合理,樓主這個事件是一種隱含的風險,容後解釋。

ks_stone wrote:
打球的球友中有一個X寶的工程人員說過一個案例.
...
有訊號但是撥不出去.
...
原來是四個軍人在營區用無限上網吃到飽在打WOW啦,全部被吃光了.
...

您所舉的例子是要表示樓主有可能佔用整個頻寬造成重大損失、成本不貲對嗎?
其實這個案例只是說明該業者的系統太低能,連個頻寬分享與管制設備都架不好,還拿出來搪塞。
據我所知,當有多個用戶同時搶佔基地台頻寬時,語音通話佔有優先權,要上網的人可能反而會無法連線。
台哥大可以699吃到飽,中華電信可以850吃到飽,如果系統設備沒辦法防止這種事件,業者敢玩這種方案嗎?




virtual_cell wrote:
同樣的就客觀的要件來說,今天樓主製造了一張32000元的帳單。不是計費內部系統出問題。也不是手機故障自動連線。
就樓主的陳述來說,這件事實的發生是使用者應注意而未注意產生的結果。


我們以上圖中華電信的3G費率表來看,如果以最貴的 0.16元/秒 語音費率來計算,樓主32000元費用可以讓手機連續通話55.5 小時,但是因為手機的蓄電有限,通話雙方也幾乎不可能同時發生"意外通話",語音信箱也有時間限制。所以語音通話幾乎不可能發生這種意外狀況。

但是數據連線則不一樣,目前3.5G(HSDPA)頻寬大約 3.6Mbps
我們參考上圖台哥大0元上網方案,費率是 0.045/KB,如果3.5G頻寬全速下載每秒鐘要花你 20.25 元
樓主總共花費 32000 元
可以下載多大資料量? - 711MB
,因為檔案需要由封包來組成,每個封包128bytes,必須去掉包頭以及與檔案無關的通訊協定封包,所以樓主實際上大概只得到 700MB 的檔案。
而我們全速下載711MB的資料量需要多久時間? - 1580 秒(不到三十分鐘),即使網路品質不佳,一小時以內也下載完畢了。

以上計算顯示樓主還好當時沒有用來下載1080p的影片,否則一部影片20~30GB 大概要你 100萬台幣,夠你自拍一部小成本的電影了,如果在晚上下載13個小時,台哥大也來不及發出異常費用通知。

這種沒有設定上限費率的合約沒有風險嗎?!
有人會說,0元方案就是緊急時收個郵件或查一下網頁內容,應該不會太多錢吧?!
那你可要小心,不要不小心點選了郵件裡面的附加檔案,或是剛好收到一封色情圖片的垃圾郵件。
還有,你上網的網頁不要剛好又播動畫與背景音樂,更要小心手機或連線的電腦中了病毒。


我覺樓主是應該承受較高的上網費率,
但是人有失策、馬有失蹄,也不能讓這費率風險到達某種令人難以承受的程度
而且樓主的這個意外錯誤,對於業者來說,有增加多少成本嗎?
在業者仍然保有豐厚利潤的情形下,訂定上限費用應是合理的要求
以中華電信的850方案,可以每月更改與取消來看,
未買上網方案者,費用上限為 5000,實屬合理價格。

我覺得真奇怪

為什麼會有很多人都說罵樓主活該是在打落水狗

如果今天他在發言的時候

最後面不要加上這句"救人喔~~請問各位大大們~~
除了去消基會伸訴外或是找水果報還有其他補救的辦法嗎????
"

那不就一點事都沒有??

會被圍剿嗎??我想應該不會

就因為最後面加了那幾句話

不免讓人覺得有點想賴皮的意味

怎可以說我們是在打落水狗~豈不好笑

如果今天他沒講那些話

大家還不是很願意提供解決的建議

看到別人有難幫個忙也在所難免

但幫這個忙的前提之下

請看清楚開版大所發的言是否適當

再來責怪我們是不是真的在打落水狗





啥鬼道理~正義語言我聽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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