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帳號不是真名告的成嗎?誠心一問
125475368 wrote:
正在警局報案提告~妨...(恕刪)


這邊登記領雞排嗎
極簡風 wrote:
雖然是網路ID 但...(恕刪)

太籠統了,在不知道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很難做出判斷

只截那一小小段圖 沒整篇也沒連結 這告甚??
發生排隊事件
被告的在htc討論區還蠻活躍的.
是標準的htc黑啊...卡位看戲.
雞排不用算我的.2年後我應該在減肥.
排隊看後續發展~

順便等領雞排...O.O
都排到這麼後面,我看是沒雞排可以吃了
卡位領雞排
打個白癡二字能有萬元以上?
法院給人有這麼好賺?
頂多賠個幾千吧

看看那些告人黨告一推嘴她們的人
一推也賠幾千

Moka貼圖 wrote:
太籠統了,在不知道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很難做出判斷

只截那一小小段圖 沒整篇也沒連結 這告甚??



我給警方的當然是完整資料 網址, 跟所有回文截圖

這棟樓不是警局 也不是法院, 我不需要所有證據都po上來

況且他已改文, po連結沒用. 要等檢方函文01 去調歷史資料

首樓已更新補圖

告了就是告了, 受理就是受理

起不起訴 那是後話
每個人都有提告的權利,只是告不告的成又是另一回事了

依我個人所了解


關鍵應該在於網路帳號能否與真實身份做為連結?

簡單的說,被罵的帳號,旁觀者是否能推導出帳號背後的真實身份是誰?

如果無法與真實身份連結,那會難以認定真實世界的身份有實質損失,爭議點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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