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電話續約之法律效益疑問?!

很簡單一詞:「月租費」是什麼意思呢?

顧名思義應該不難吧

恩,各位是把這種案例當“租賃"來看待!看來我是不對,查了一下!

只是我覺的可以還是可以向亞太反應,並向NCC反應一下!
剛又查了一下,行動電話有定型化契約!一般定型化契約有審閱期!

因為樓主約合約2年,時間到了,需要重簽,不知道適不適合定型化契約,也有審閱期!
查了一下各大行動電話業者,不管新租,續約,異動,都有審閱期!

那麼認真是因為很多行銷人員打電話來,在忙的時候不小心回答了個“是”,那不是簽了賣身契!

雖然我都回答沒空啦 ! 應該有解法才對!不過審閱期最少2天,不是7天!
oldwu0127 wrote:
剛又查了一下,行動電...(恕刪)


的確是有審閱期沒錯,那是使用電信服務的定型化契約,也就是我們新租用門號的服務合約。

但是開版大的是續約,通常是指拿業者簽訂手機或通話費優惠綁約兩年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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