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電信合約不要粗心大意。

謝謝大家的指教。

我做錯幾件事,
一、沒有閱讀條款即簽名,事後也沒有看。
二、申請完的當晚就知道訊號不行,卻沒有在七天之內處理,拖了一個半月,收到帳單才知道自動綁約。

所以我準備要付出二千塊的違約金及所發生的電信費用。
當然,由於我只插了當晚約三十分鐘,用手機上了一下,幾乎沒有任何流量,所以這期帳單有給予折扣,大約就是四、五百塊。

這件事的同時,我也去信該公司的客服信箱,請他們注意服務人員對於條約的說明應該要明確一些。
閱讀完畢是我的責任,但有提醒會是很貼心的表現。

因為換了不同條件google兩天,在站上也翻東翻西,並沒有看到有人分享這種經驗。
所以想要提醒大家。

我不是要求大家幫忙,這是我與電信公司的問題。

他們的態度也還算不錯,但是電話客服接了我兩次電話,只能跟我再介紹這方案還算蠻不錯,可以考慮不停用。但客服信箱就有積極回信答覆我。

另外,我知道要正名,所以我在文章中的XX,那是因為方案的名字,我記不得了,帳單在台中家裡。
而我沒有明指那間電信業者,並不是怕被告,我說的是事實,也沒有威脅他們。
不過,心中有不滿及疑惑是真實的情緒。

我會跟他們要求,可以付違約的費用,但是不是該把綁約要給我的東西補給我?
畢竟,我是消費者。而且錢真的不好賺。
大大可以不急著退約,去申訴訊號不良,多吵幾次,他就會願意免違約金解除合約
人家上來提醒還要被酸

我真的搞不清楚酸人家的是什麼心態了!

最好條文都會一條一條仔細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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