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是「廣告平台使用電信公司的資源」讓我們一直收到那些簡訊。
這本來就不該有的商業模式。不是簡單的一句「請打188去取消就好」。
打188取消,是「被侵犯之後才說不相往來,然後被侵犯的那些狀況大家都忘記吧」,你認同嘛?
這要分成兩個面相討論。
第一,簡訊系統平台儼然為電信業的金雞母,過去外包狀況而造成垃圾簡訊多到爆當然還包含未明確刪檢不良內容的那封簡訊。
中華電信目前是我唯一能說的,簡訊平台並非他們的獲利工具,所以我們很少看到廣告簡訊。
台灣大哥大總經理張孝威,曾經在遠見雜誌上發表過:「除了詐騙簡訊,色情問題也相當嚴重。我到台哥大不久,面臨一個困難抉擇,就是除了一般通話外的加值服務中,是否應該提供成人資訊;雖然這是下游廠商提供的內容,但若是訊息過份煽情,我們到底該接受還是拒絕?當時,公司內部有兩派不同意見。 一派認為,我們只是資訊平台,不需要多管閒事;另一派認為,傳播這些資訊對社會風氣有不良影響,尤其是對未成年的青少年。最後,我們決定要求下游廠商不得提供露三點等畫面。
後來,反對的同仁跟我說,這是拱手將利潤讓給競爭對手。根據市場資料,加值服務發達國家如日本、韓國,成人資訊的確有可觀的利潤。我當然瞭解營收的重要,但為了這些營收,卻讓社會付出無形的高成本是不公平的。
只有我們獨善其身難以達到淨化目的,因此我開始勸說同業加入自律行列。六年前,我們聯合六家業者發表共同聲明,要杜絕色情資訊和畫面。但是現在仍有少數業者提供這些內容,我一直感到遺憾。但我相信這是「對」的事情,也相信企業形象是品牌最重要的基石,也相信長期下來每一位父母都會明白,使用台哥大幫未成年子女提供電信服務是最放心的選擇。」 << 這表示以財務方面來看,廣告系統對於電信業者很有助益。
遠見雜誌2005年9月號 第231期 作者:張孝威 │ 攝影:黃菁慧
到底其他電信公司是否可以做到中華電的標準?
預設我們用戶就是「不要簡訊廣告」,而非現行的「預設客戶要簡訊廣告,除非特別提出。」
如果大家都用一樣的標準「拒絕簡訊廣告」,哪來的競爭者爭取這類的平台商機。
我建議可以「接收者與平台共享利潤」,有意願一同與電信公司經營的人就應該共同分享利潤。
第二,把關問題。 為何我們會收到色情簡訊? 為何電視上的道歉是那樣的輕描淡寫,只說著我們只要打188就可以取消廣告? 明明就是應有作為,而沒有真實的把持那個關卡。就是不該。
正如台哥大的前任總經理的文稿,對於營利與把關總有一個道德關卡吧。
其實我們都在申請的時候有過表格填寫要不要廣告簡訊的意向書。目前我的個案去查閱我留底於台哥大的合約,發現那份合約並沒有出現。這表示這有讓人竇疑的個人資料保存問題。
目前我只知道我所認同中華電的簡訊廣告少,而比較優先選擇。
費用部分,如果當做第一要點來選電信公司,比較有機會不留在中華電。
如果沒有那個平台,其實對於使用者會更加尊重。
這是該與不該的問題!
這篇的主軸隱藏的是:該檢討「電信公司的商業經營模式,該不該使用大量的擁有客戶資訊進行商業廣告獲利」
我想這點很重要。
也希望電信公司的硬體設備攤提必須要公開,或是公布每個客戶的平均成本,這樣對於長期經營攤提讓經營成本下降與有效地增加客戶的狀況下,讓電信公司的營利維持在同業標準狀況下,也好彈性調整每月的彈性電信售價。
未來新的4G LTE設備投入,電信公司仍可以藉由成本會計方式進行抵減與稅務上的優惠。
就實際上4G經營與擴充,個人認為4G的必要性在這個大環境下的確沒有辦法完全地以倍數成長去取代3G。
這點也是我必須要提出的簡單概念。
希望大家不要因為人家教我們打188取消,就忘記有色情簡訊的把關問題。這是兩碼子的事情。
今天接到「台哥大」的回應:
1. 關於註明「020」「國際限撥」「不要商業簡訊」的那份業務申請書,並沒有回傳到公司,業已消失不知去向。保管單位聽他陳訴是「申請門市」並非「台灣大哥大」。台哥大已經坦承申請文件不見了,他們認定文件自己三個月後會消失,但是不知道哪裡消失。
2. 因為客戶當時的意向沒有回傳到系統,形成申請人是「無意願接收商業簡訊」演變成「系統設定預設客戶要商業簡訊」。
3. 關於「非直營店」的申請書多了一個陌生沒有關係的代理人,他們沒有直接回應。
小結今天的談話。
1.具有客戶資料的申請書由「非直營門市」保管,這點我很不能接受。因為上面有詳細的客戶資料,卻不知道誰該妥善保管。
2. 陌生人的代理人,這已經牽扯到冒用與冒領法律問題。
3. 既然台哥大要我們填寫「拒絕」哪些「不要」的權利,卻不妥善正確填寫入系統,導致現在的問題。
原因還是台哥大的申請表格與實際執行有嚴重的出入與落差。
最後還來個「表格不見」=「具有客戶個資資料不見」,歡迎大家各說各話,都可以的窘境。
客戶資料填寫完畢,最後歸檔與保管不力。這是台灣大哥大的問題,不要說我沒填寫。
反倒是,有多少人寫了文件卻你們任意放置在沒有保管權責的地方,這.... 很難交代吧。
以下附的連結就是台灣大哥大文件系統歸檔,放置於門市的資料。
不知道這是機密/重要還是一般文件? (至少我認為含有客戶資料就應該是機密/重要文件與不可以隨便放)
行動電話/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申請書
https://service.taiwanmobile.com/csonline/uploads/download/3gapp1105.pdf
至少我知道中華電,把這份文件列入營業秘密。以下是中華電的申請書。
3G 影音行動電話 業務(租用/異動)申請書
http://99.yang-teng.com/emome/3GQ.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