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這麼不高興,其實可以不繳的。電信費用的消滅時效好像是兩年還是五年而已。過了消滅時效,您可以主張債權催討無效。不過您要花一筆錢去和他打官司就是啦。您覺得划算嗎?同理,電信公司也覺得要跟您催繳這筆錢不划算,所以他就不動作,放給他過期了。只是,您還要用他家的服務,他這時候順便跟您要錢,不就是剛好而已。如果官司打贏了,這2元可以不用繳,他還不能隨便拒絕你的服務申請。電信事業可是特許事業,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的。他不讓您申請的話,就.... 再打一場官司吧。勝算絕對大。只是,看您划不划得來罷了。
arthurkc wrote:樓主這麼不高興,其實...(恕刪) 電信業找打官司輸了~~電信業者還要賠錢給你.....為了2元輸的可是電信業者因為過了民法請求時效是不可以追討的,且未達出帳金額不出最後一期的帳,又不追討就代表他看不上那2元
2塊的話依照台哥大的寄帳單習慣他是不會寄的...以前用66元月租的時候他不到100塊就不寄了如果你當下有用電子帳單的話也許就不會有這個意外了~不過大家其實都懶得去改像我現在改用亞太也打算用電子帳單因為最近在鼓勵改電子帳單有在抽獎才想換XD
其實如果台哥大的客服人員態度OK的話,沒甚麼好計較的,雖然只是兩元,但沒有任何人有義務去幫你處理啊另外 順發人員轉述給你的時候是甚麼態度 或許您可以說來聽聽覺得台哥大OK , 兩元繳清就續用就好了不OK 就連兩元都不要繳 換一間 哈 但應該不能NP
murder09 wrote:電子帳單要消費者自己列印下來繳費,便宜了業者的成本,卻造成我的不方便,我的不環保...不考慮電子帳單 (恕刪) 可以直接去 門市繳阿....直營跟加盟都能繳費阿! 我台灣的每次都去用它們的補單機 打單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