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 wrote:
我放棄了
幾塊錢而已送它買屎吃好了
為了幾塊錢 在那耗@@
千萬不可以有這種想法,你的區區160元(假設),若該業者有50萬電信數據用戶都像您這種的心態,
那電信公司就少賠了8千萬,該業者少賠就是多賺!不該賺的錢即使多收一塊錢都是骯髒!但台灣的電信公司可都樂的把頭、手、全身都泡在糞坑中呢,只要有錢賺,這些電信業者怎會怕髒?怎會管啥道德、公益、是非?
因利忘義就是活生生的在講這些電信公司,而台灣用戶的消極容忍態度只是這些電信公司日益猖狂的次因,但NCC裝聾作啞、特意幫襯並惡意的不作為才是主因。
台灣的電信業者不是有吵才有糖吃,而是看不起廣大的消費者認為你們無能為力才敢吞下該付出的賠償款。
當大家不敢或不願意未自己被活生生吞下去的幾錢發聲,自己都懦弱的人又怎能教育下一代有骨氣有是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