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ufoet wrote:但小姐的回覆是說要「號碼停用」或是「效用到期」才可以處理餘額的部分,因為NP是號碼續用,所以無法退費,建議我把餘額打完或是等號碼過期後再NP 攜碼就是「退租」,您NP費用列示「攜碼退租費」,就表示此門號已經完成退租手續。門號內餘額依規定需退還門號登記人。本人是要求退現金。中午休息時間去領款。以上,供參考。
近期也準備將預付卡NP出去別家電信,記得之前新聞有講過NCC某法條規定未使用餘額可以退回。但我去電詢問ncc,得到的回答是可將餘額轉移至名下其他號碼抵扣...請問,誰知道那條法條是放在那邊可以下載下來,我想直接印出來去門市講。=====================更新更新更新更新更新========================http://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8&sn_f=31833找到新聞稿了,另外中華電信公關蕭巧莉自已也說明過,未使用完畢之餘額可以退費。
lincy1122 wrote:攜碼就是「退租」,您NP費用列示「攜碼退租費」,就表示此門號已經完成退租手續。門號內餘額依規定需退還門號登記人。本人是要求退現金。中午休息時間去領款。以上,供參考。 很棒的資訊!!直接退現比任何抵扣都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