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自由市場機制,假Np對通訊行店家來說很麻煩,電信業對通訊店家罰款很重,以台灣大哥大為例有前三後六月規定,名下門號不能有異動,過戶,大額欠費,拆舊辦新,假Np違規一件對店家罰款2萬,預付卡門號要超過一個月才可Np,有些店家案件量沒名店那麼大,寧願假Np案件手機補貼退傭少,來減少突發假Np真奧客案件,真損失!無可厚非,全看網友,自由選擇通訊店家!自行衡量!
也就只有呆呆有退還了,而且他是說“中華”應該…… 哪裡看出呆呆不情願了?自動腦補? 要說不情願也是中華不情願才對吧!我覺得他們說的對啊,要不要罰款,是中華那邊的規範,萬一中華之後又公告罰款,怎辦?先講清楚,讓大家趁沒罰款的時後趕快辦,這樣不好嗎? 呆呆也真可憐都趴著了還中你槍!Carre wrote:呆言呆語,之前還以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