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啟者:
民眾X君等人申訴雙11資費方案活動衍生之爭議乙案,請貴公司依說明二於文到15日內妥處逕復並副知本會,請查照。
一、依本會107年11月11日及11月12日受理陳情案件移案表(計10案,如附件)辦理。
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三、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注意民眾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但是好不好辦、有沒有辦到與這棟樓的原意無關係。
分享的申訴文裡面寫的很清楚,要釐清的事,是台灣之星整個雙11活動有沒有誤導、欺騙、隱瞞的事實。
感謝您,不送了。

高銘輝 wrote:
你可以不用私訊我的
只是覺得奇怪,既然你知道有LM/亞太可選,為何又只鍾情於台星?明明是想用,然後又在訐台星.
這三家我都有辦到,尤其是台星88,我雖然有序號在13:00可入場,但我在早上11:00時就進場排隊,
當中也有遇到識別碼看不到,或是到最後結帳時被踢出去,同時使用手機和電腦進去排隊,幸運的在12:30辦理完成.
我想說的是,如果你有要搶購,可以多參考網友往年的經驗,台星我連續三年都有辦到,老實講真的不難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