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兩個門號退租,不成文規定!!?

我的確是可攜到台灣之星購機488
補貼7500 每個月平均大約176元

我本身有中華的吃到飽
這個是給我老婆用的
因為我老婆通話量大
常常打語音市話

偏偏188往外沒送
常常都要多繳好幾百
網路倒是用不多 每個月差不多5G

我是覺得188終身不錯
但是我家最多只能跑6M
所以要求不多 哈哈

當初看到488隨你講這個方案
直覺這就是最適合的方案了

我也常常可攜門號
補貼比較高能換手機

但倒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規定
覺得蠻新奇的
menwei1985 wrote:
我的確是可攜到台灣之...(恕刪)

這規定已經很久囉(只是看哪家抓比較嚴,台星幾乎是每筆抓)
每一家都會
因為電信公司會抓新辦門號前後60~90天(各家規定有不太一樣)
名下不能有解約退租紀錄
不然那筆不算佣金
當然被罰的錢會跟你們收

而且越抓越嚴,都要多虧一些老鼠屎,辦完退傭就去退名下其他門號

menwei1985 wrote:
我的確是可攜到台灣之星購機488
補貼7500 每個月平均大約176元...(恕刪)

退蠻多的,
多留二個月也才400元,
划的來,要不然,你已經NP了,
也沒辦法先過戶再NP,
不過即然那個門號是你老婆在用的,
其實如果NP前先過戶,就沒這個問題了.
所以要換名字解套,

我的手機門號是太座的名字。

menwei1985 wrote:
我的確是可攜到台灣...(恕刪)


這個規定好像每家都有,但是細節不太一樣,有的連原門號轉預付卡都不行,
所以通訊行給的補貼是要60天後才入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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