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en04 wrote:今日14:04,收到...(恕刪)更新:連續通知2天要求提供良民證,隔天又延期,最後今晚又通知 更正,推給疫情關係(有台階下,也合理),只能說,這間公司效率真快,當天趕緊滅火,不然最後損失客戶可能更多。原本期限內已準備,攜碼離開。
比較好奇的是,有前科跟沒前科的差異何在?若無差異都可申請門號,那要良民證何用?若是有前科被拒絕申辦門號,不知道是否有違法或是違規之虞?還是該公司用來統計申辦者身份類別如良民有多少?前科又有多少?前科又區分那些罪名?供政府機關運用?哈!無框應該要說清楚吧?!
shinnrenn wrote:無框是新加坡的電信商(恕刪) 肯定是用鼻屎國的法律規定來要求台灣用戶提供可是在簽約前並無此條文規定 侵害隱私被告上ncc與民意代表這小公司恣意妄為的有點過分了!!被反撲才自找下台階取消這公告 他們鼻屎國沒有人權不代表別國沒有亂七八糟的公司 我一輩子也不想辦!!
我是覺得會在這個上面這麼糾結,可能不單單只是因為業者需要良民證這麼簡單倒不如說法律也只規定保全、教育工作、運輸業必須工作提供良民證但是各行各業卻都說都要提供,只因為了經濟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且合理的資料所以電信業者要求良民證我覺得沒什麼不合理,這就是民法契約的範疇他提供的合約中有任何一點你不同意,合約不成立而已,哪有那麼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