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線 wrote:
muck前輩:
抱歉耶!我弟沒唸什麼書。你寫的很清楚,但是我看的很模糊。簡單的說,就是你寫的我看不懂..........
小弟要來多唸點書了................。PS.我真的真的看不懂...........
我又來冒昧分類了:
1. 每個人都有實現自己理念的權力.
2. 但是這個權力不能侵犯他人的權力.
3. 當前兩者衝突時, 就應該盡量把事情前因後果都能夠以客觀方式呈現, 再找出共識.
而這邊有兩個案例:
1. 關於基地台的部份, 由於有兩派說法並不能完全被所有人說服(危害健康 v.s. 回饋和降低耗電), 所以造成了這次的衝突, 就需要把相關資料都客觀呈現, 取得共識.
2. 關於核電廠和其他政府政策也是, 經常都只有宣傳好的一面(迴饋金等), 卻忽略了危機所在.
)
)等半衰期為八天的物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