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lw wrote:裡面並未強調日租上網39元為"加值服務",並需要使用者"主動"開通這部份吧?只傳遞給消費者"一天只要39元"可以"無限上網","非常便宜"的印象不是嗎? 寫這些東西不是很可笑嗎?自已不問不看,到你手上,就變成因對方沒有講,就不用繳錢買汽車,因為業務沒有告知要知要加油,因為汽車不會自已跑所以你就可以使用消保法來告業者;買電視,為業務沒有告知要知要裝第四台,因為看不到東西所以你就可以使用消保法來告業者。
fclw wrote:至於標題的部份我不知道威寶的法務可以告我什麼因為確實只上網一天就可以付到3000(查了才知道最多可到5000@@)我也確實收到帳單了(3662) 你上網一天付3000多~~可是你看看你標題寫什麼使用日租型上網 付3000!?沒開通就是沒開通~~根本沒有使用日租型上網你使用的是一般3G費率上網你說威寶能不能告你~~!!難道法律還需要法官"主動"告訴你 什麼法不能犯你的遭遇只能說 愈來愈不值得同情!!讓我想到某人常說的「xx錯了嗎 錯了嗎 錯了嗎」
fclw wrote:大哥您好您個人從事電...(恕刪) 相信如果您有看過廣告或去逛過資訊展裡面並未強調日租上網39元為"加值服務",並需要使用者"主動"開通這部份吧?只傳遞給消費者"一天只要39元"可以"無限上網","非常便宜"的印象不是嗎?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否容易被誤導或混淆?希望您能多多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考慮!至於標題的部份我不知道威寶的法務可以告我什麼因為確實只上網一天就可以付到3000(查了才知道最多可到5000@@)我也確實收到帳單了(3662)我現在在等威寶給我什麼回應再進行下一步的動作再次感謝您的提醒與回應^^從您文中看您應該沒大於28歲吧?個人僅虛長您幾歲叫大哥 言重了您說:“加值服務”必須由用戶主動申請使用 這個部份也是主管機關拿來立法限制業者 而不是由業者拿來做陷阱欺騙消費者的 有多少消費者知道關於"加值服務"的定義與法律條文?此言差矣主管機關的規定都是規定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所以定型化契約也都是有雙方權利與義務的(您應該很少看過只規定甲方的權力與乙方的義務的合約吧?)消費者對其不清楚的消費內容本來就要自己去了解的雖然服務人員現場沒告知您但是業者的網頁以及580都可以提供給您相關資訊不是嗎?您被現場人員混淆視聽這也不是威寶電信的問題吧?是那現場人員的問題也不是威寶電信的錯誤吧?標題部分是個人記錯了在此說聲抱歉!
為甚麼?類似服務都不會刻意把使用流程寫出來~為甚麼?因為要讓使用者混淆, 因為他不是說明書也沒有說明書.那服務裡會寫甚麼?只有必要條件, 但是條件都會讓你不太懂, 聰明的人就以為自己的釐解是對的,但就是讓一些人掉陷井, 然後再派人到網路或電話羞辱那些聰明人讓他們更不爽.其實笨的人就不懂條件說甚麼就只好打去客服慢慢問.但為甚麼不用說明書? 誰知道?
沒看清條約請自己負責。別說威寶,各行各業都是這樣玩,重點不是廣告,而是你手中那張合約。保險業,玩這很兇,先前我中計一次之後,損失 6w 新台幣解約認賠。法律上,你告不贏的:因為合約上有你的簽名,你還會勾上你已經瞭解等等...不過,你還是可以去電消保會/消基會,並正式填寫申訴書,看看有無機會。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從此我再也沒中過任何條約的陷阱,對法律用詞我是斤斤計較。我覺得 6w 還算好,不然可能中個 6000w 的陷阱就糟了。3000元我覺得沒啥好爭的...去看台灣大哥大:0月租資費..."輕鬆省更多零浪費 手機打多少 才算多少"哇~好棒,沒打都不用錢耶~~最好是這麼簡單啦..請仔細看 "門號預繳及開通"...天下烏鴉..樓主,你換那間都會有陷阱,你只能 "自己先仔細看清楚,並且瞭解所有限制和條件"否則天天中獎,一輩子都很慘。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可惜,這家公司不太長命,他們設計的方案很快就消失在市場上。但這樣子的精神卻長存在我心中,不是不能,而是不為...(恕刪) 有良心的不叫營利事業...所以就消失了。像資訊界,出好產品的公司通常不長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