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寶3G日租型上網 讓你用一天 付3000!!

fclw wrote:
裡面並未強調日租上網39元為"加值服務",並需要使用者"主動"開通這部份吧?
只傳遞給消費者"一天只要39元"可以"無限上網","非常便宜"的印象不是嗎?


寫這些東西不是很可笑嗎?自已不問不看,到你手上,就變成因對方沒有講,就不用繳錢
買汽車,因為業務沒有告知要知要加油,因為汽車不會自已跑所以你就可以使用消保法來告業者;
買電視,為業務沒有告知要知要裝第四台,因為看不到東西所以你就可以使用消保法來告業者。

fclw wrote:
至於標題的部份
我不知道威寶的法務可以告我什麼
因為確實只上網一天就可以付到3000(查了才知道最多可到5000@@)
我也確實收到帳單了(3662)


你上網一天付3000多~~

可是你看看你標題寫什麼
使用日租型上網 付3000!?

沒開通就是沒開通~~根本沒有使用日租型上網
你使用的是一般3G費率上網
你說威寶能不能告你~~!!

難道法律還需要法官"主動"告訴你 什麼法不能犯

你的遭遇只能說 愈來愈不值得同情!!

讓我想到某人常說的「xx錯了嗎 錯了嗎 錯了嗎」




很多事吃過一次虧就會學到經驗。但是不一定要自已去吃那種虧,藉由別人的文章就可以避免吃這種虧。

所以還是要多爬爬文,站在一個觀眾的立場,這個主題的確可以提醒到不太瞭解的人注意以免又犯同樣的錯誤。
fclw wrote:
大哥您好您個人從事電...(恕刪)



相信如果您有看過廣告或去逛過資訊展
裡面並未強調日租上網39元為"加值服務",並需要使用者"主動"開通這部份吧?
只傳遞給消費者"一天只要39元"可以"無限上網","非常便宜"的印象不是嗎?
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否容易被誤導或混淆?
希望您能多多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考慮!


至於標題的部份
我不知道威寶的法務可以告我什麼
因為確實只上網一天就可以付到3000(查了才知道最多可到5000@@)
我也確實收到帳單了(3662)
我現在在等威寶給我什麼回應
再進行下一步的動作
再次感謝您的提醒與回應^^

從您文中看您應該沒大於28歲吧?
個人僅虛長您幾歲
叫大哥 言重了

您說:“加值服務”必須由用戶主動申請使用
   這個部份也是主管機關拿來立法限制業者
   而不是由業者拿來做陷阱欺騙消費者的
   有多少消費者知道關於"加值服務"的定義與法律條文?
此言差矣
主管機關的規定都是規定買賣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
所以定型化契約也都是有雙方權利與義務的
(您應該很少看過只規定甲方的權力與乙方的義務的合約吧?)
消費者對其不清楚的消費內容
本來就要自己去了解的
雖然服務人員現場沒告知您
但是業者的網頁以及580都可以提供給您相關資訊
不是嗎?

您被現場人員混淆視聽
這也不是威寶電信的問題吧?
是那現場人員的問題
也不是威寶電信的錯誤吧?

標題部分是個人記錯了
在此說聲抱歉!
黑眼圈Enzo
剛剛發現 有人在平衡報導了

ncc要出來限制業者做好把關才是
歪先生=真好玩=Arena speedo???


電視廣告也有寫
本服務開通立即生效 不滿一日以一日計費

在電視看一定看得很清楚
強力放送這麼多次
還說你沒看到~~~
難道你是在看吳念真那張臉?


連開通都沒開~~還在跟人家大聲

為甚麼?

類似服務都不會刻意把使用流程寫出來~為甚麼?
因為要讓使用者混淆, 因為他不是說明書也沒有說明書.

那服務裡會寫甚麼?
只有必要條件, 但是條件都會讓你不太懂, 聰明的人就以為自己的釐解是對的,
但就是讓一些人掉陷井, 然後再派人到網路或電話羞辱那些聰明人讓他們更不爽.
其實笨的人就不懂條件說甚麼就只好打去客服慢慢問.


但為甚麼不用說明書? 誰知道?
帥璋 wrote:
電視廣告也有寫本服務...(恕刪)


很可能讓人以為門號開通就立即生效...
沒看清條約請自己負責。

別說威寶,各行各業都是這樣玩,重點不是廣告,而是你手中那張合約。

保險業,玩這很兇,先前我中計一次之後,損失 6w 新台幣解約認賠。

法律上,你告不贏的:因為合約上有你的簽名,你還會勾上你已經瞭解等等...
不過,你還是可以去電消保會/消基會,並正式填寫申訴書,看看有無機會。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從此我再也沒中過任何條約的陷阱,對法律用詞我是斤斤計較。
我覺得 6w 還算好,不然可能中個 6000w 的陷阱就糟了。

3000元我覺得沒啥好爭的...

去看台灣大哥大:0月租資費...
"輕鬆省更多
零浪費 手機打多少 才算多少"

哇~好棒,沒打都不用錢耶~~

最好是這麼簡單啦..請仔細看 "門號預繳及開通"...

天下烏鴉..樓主,你換那間都會有陷阱,你只能 "自己先仔細看清楚,並且瞭解所有限制和條件"
否則天天中獎,一輩子都很慘。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可惜,這家公司不太長命,
他們設計的方案很快就消失在市場上。
但這樣子的精神卻長存在我心中,
不是不能,而是不為...(恕刪)


有良心的不叫營利事業...
所以就消失了。

像資訊界,出好產品的公司通常不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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