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的還好。ncc 好像說併購後遠傳必須給亞太現有資費內容及收費是2年還是3年,過了就要簽新約,此時就是遠傳大施身手並恣意橫行的時候。台灣之星的就是用到4g 執照結束(2030 OR 2033年)的樣子。包子X包子 wrote:我看到 換卡就要讓...(恕刪)
合併了就是你家的用戶啊...這有什麼好講的?有過渡期就代表還沒合併好嘛...除了資費高低你們的(暗黑兵法)網速不一,用戶難以證明以外...能正常打電話用網路天經地義真不知道講成這樣~好像有很厲害一樣!?還是暗指另一棚做不到...
不過就讓大家換個logo也在那裡興奮不已,台灣的消費者是怎麼了?「合併基準日」兩個合併案同時起跑,一家老老實實的作好網路整併 vs 一家換個logo 讓大家得到精神勝利滿足感…就看台灣的消費者喜歡那一種作法吧⋯⋯
這個有點像是以前聯發科晶片的山寨機,外形都設計得很像三星的手機,軟體 圖示都故意設計的像iPhone。當然台哥大合併後最終仍是會使用到台哥大的基地台,到時候就知道了。yoyo0830lu wrote:不過就讓大家換個lo...(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