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XES wrote:在去年預付卡還不能使...(恕刪) 你應該是用定期儲值?身旁有朋友也搞不清楚,一直每個月扣,我就教他停下來,再去買計量型,等半年後再去設定定期儲值後再解除。這麼大的餘額,不過我有比這更大的餘額,呵,我之前問過,只有過期或退租,就是門號解除才能把餘額拉出來使用,沒辦法部分轉移,但如果你真的想退,客服聯絡公司特地打電話給我,確定可以提前退租轉到其他設備下喔。
在考慮是否退掉目前使用門號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幫忙上網查資料而已……也是查了才知道,餘額並非想像中無法退。我之前都是每半年用儲值卡儲值 380 元,後來知道月租型門號使用者可以幫忙儲值,就改請認識的人幫忙每半年儲值 100 元,不過那是沒有使用預付卡上網時的做法,現在每半年若只儲值 100 元(130 元),明顯會不夠用來購買計量型上網方案。假設一年儲值兩次預付卡共 760 元,其中 680 元買上網,還有 80 元可通話,就我目前的使用需求來說感覺還可以。
透過月租型門號幫忙儲值的話,贈送的是「紅利回饋」,可以拿來買計量型上網,還是說現在改掉了?我上一次儲值是 5/22,儲值 100 元含紅利共 130 元,然後購買 1G/180 元的上網方案之後,餘額只比儲值前少了 50 元(+130 - 180 = -50)。
DIXES wrote:有點好奇與疑惑為什麼...(恕刪) 通常是無知的被動上個世紀末,咱們用手機wap上網就是這麼貴,3G時代也是,不過MMS APN好像比較便宜。月租型沒計量,我以前也都封包上網說,這計量應該是去年才推出不是?一妹從20到46元不等,公道價是一妹一塊,計量最低起跳五妹一塊。
中華電信申訴函 103.09.06意見主旨:貴公司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目,請儘速更正。意見內容:依據新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電話/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第四條第一項第五目﹝六﹞之規定,通信費應包含「無線網際網路接取(簡稱行動上網)」費用。新版服務契約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目並未規定只能限制折抵為「語音」通信費,中華電信emome官網卻規定限制只能轉換為「語音」通信費,只能折抵通話而不能用來折抵「無線網際網路接取(簡稱行動上網)」通信費,似乎有違反契約之嫌,請貴公司儘速更正,否則本人將向NCC提出申訴。-----------------------------------------------------------------------------------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電話/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3年7月2日通傳通訊字第10300389240、10300389241號核准,103年8月15日起正式實施第五章 預付卡使用規範第二十九條 預付卡之使用方式如下:五、乙方購買預付卡數據計量儲值方案,於有效期限內未用完之數據傳輸量,甲方應依該購價減去以購價計算之已使用數據傳輸量後,將所剩金額主動折抵通信費,甲方並得酌收處理費。-----------------------------------------------------------------------------------中華emome官網「預付卡計量型上網方案」貼心小叮嚀:7.本方案各類型費用僅可由客戶儲值金額抵扣,不可自本公司贈送之通信金額中扣抵(含未用盡數據傳輸量轉換之語音通信費)。9.103年8月15日起,配合新版服務契約實施,主動將已逾效期且仍有未用盡數據傳輸量轉換為語音通信費。......退轉為通信費供該門號可使用於「通話行為」......。
chou3520 wrote:中華電信申訴函 10...(恕刪) 太帥了如果收處理費,大概多少合理?我想以10到20元間最好,10%就18元。換算有剩100MB以上才划算,但如此換的非限定使用,是否大家可接受?個人覺得比較符合公平正義。http://www.cht.com.tw/portal/rule_detail?rule_id=90五、乙方購買預付卡數據計量儲值方案,於有效期限內未用完之數據傳輸量,甲方應依該購價減去以購價計算之已使用數據傳輸量後,將所剩金額主動折抵通信費,甲方並得酌收處理費。http://www.emome.net/data_plan/prepaid_data_plan7.本方案各類型費用僅可由客戶儲值金額扣抵,不可自本公司贈送之通信金額中扣抵(含未用盡數據傳輸量轉換之語音通信費);申辦本方案之預付卡門號金額需大於該類型租費金額,且門號效期需大於60天。8.本方案申租成功後無法更改類型,亦無法辦理異動及退租。9.103年8月15日起,配合新版服務契約實施,主動將已逾效期且仍有未用盡數據傳輸量轉換為語音通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