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_Senior wrote:.
你怎麼把這個手續費又縮小成了ATM轉帳的?
你不是再說啥電子支付有手續費所以攤販啊,還是啥逃漏稅習慣的商戶不愛用?
扯遠的我就不陪你了
還是一句話.立法規範做好.其餘交給市場.
範例左岸就有,這個政府不要拉不下臉去請教.
台灣pay的收單/支付,不就是銀行跟銀行間的轉帳嗎?
只差在是用ATM?網路APP?臨櫃匯款?
行動支付/無現金支付/信用卡支付的普及度, 1000%就只和手續費有關,
搞不懂狀況的人才會扯到什麼攤商想逃漏稅...
拜託! 個人的銀行帳戶轉來轉去,誰在查你逃漏稅?
現在就是立法規範沒做好, 沒掌握到手續費問題,行動支付才難以普及。
印1千元紙鈔成本就約4元, 使用現金照樣要成本!
所以,取代鈔票的行動收付或收單手續費,應該要低於千分之4才算合理。
銀行養ATM提款機難以回本,ATM跨行轉帳要收手續費,沒問題!
但自己買晶片讀卡機網路ATM跨行轉帳,也照樣收15元手續費, 有問題!
所以,這是強迫民眾使用現金,且在交叉補貼! 立法有規範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