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nberry wrote:我比較納悶說別人魯跟說別人是台星工讀生在法律上哪一個比較有毀謗或妨害名譽的可能 樓主只要對方感覺受辱就可以提起告訴論理本身就是論事就好管對方是什麼身分先提起別人身分那就是輸了
韮菜包 wrote:樓主只要對方感覺受...(恕刪) 人民有興訟的自由那是他的權力至於某某電信工讀生是否是貶抑之詞..這個法官說了算至少我個人主觀認為..工讀生沒有好壞之分...只有立場不同如果今天我是中華工讀生..為中華口舌是再正常不過了我比較在意的是...評論與自身無關的事..可以用魯來評價那些為團訟而努力的人...所以從註冊日期及他只有回這篇文,加上評論的是台星的事所以從一般邏輯上可以推斷他的身份..如此而已既然他一再否認....我就只能假想成他不是台星的人而既然不是台星的人....評論與自身無關的事可以用魯來評價那些為團訟而努力的人...這是我比較無法理解的地方至少那些為團訟而努力的人....他們的毅力及法學素養遠遠超過我的能耐相對於他們我自認是魯無誤,只能給他們按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