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覺得發文的人莫名其妙= =要說人家真的汙你等到下個月帳單沒看到還你的再講都不遲你確定人家系統問題是因為你回報才還你不回報就不還你嗎?不是非人工計算就一定不會出錯莫名其妙就要求償的心態真的很無聊..客服就專門接你這種電話就夠了
如果你覺得中華電信這種黑箱作業的扣繳方式讓你精神受創, 吃不下, 睡不好那我會建議你求償精神損失, 告到上層主管出面開記者會鞠躬道歉 (加油!天下無難事)如果你覺得只是奇檬子不爽, 那這篇請改成抱怨文, 吐口水或是被吐口水
中華電信的帳務一直以來都有問題例如你曾經使用過他們的電信服務後繳清費用終止然後於數年後再度申請他們的服務時會跟你說你有欠費欠費不繳清前無法申裝新服務為啥這幾年中華電信不寄帳單,不打電話來催繳,然後又神奇的出現欠費紀錄?????再說一般的消費者也沒有把收據留好幾年的習慣結果就是以中華電信的紀錄為準他們說了算所以中華電信的帳務系統你說奇怪不奇怪
中華電信應該會在下期帳單退還才對,之前我也曾發生過類似案例,經反應後確實在下期帳單退還,只是我個人覺得帳單還是該留意一下.我是每次帳單來我一定會檢查,因為我太不相信中華電信了,還有告訴大家最好能將電話費收費期間改成每月1號至月底,不用選擇是從月中開始計算的,不然等你改天了解他們的計算方式,你真的會吐血
他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己方權益上的侵害,當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必須明確舉出並說明己方損害的證據,否則即使主張有損害卻無法舉證,基本上無法形成告訴!以這案例來說,中華電信應無故意,但可能有過失,樓主必須說明並舉證你受到什麼所損失,例如交涉過程中所支出的電話費、所耗費之時間成本、非財物之精神上損害賠償....等等,前提是你主張對你有利的事情,一定要負舉證責任!說真的~消費者也要負擔部分責任,因為收費明細上有列出收費項目,當超收而又沒提出抗議,消費者需付部份過失責任,因為是自己放棄應有權益。總結來說,無關取暖,也無關賠償,企業要昇等服務品質,注意每一細節,才是社會進步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