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ge wrote:
所謂的SAR值是指人體吸收的比值
而另外一篇"台灣大哥大3G使用心得"
裡面提到的應該是利用高斯計所量測得的磁場...
而一般高斯計能量測的頻段應該不高,加上應該要看的是功率而非磁場
基本上那些數據是沒意義的
所以大部分人拿高斯計量測的數據都是量好玩的....量測的頻率都不對了,還有什麼好看的
真正的做法還是得拿頻譜分析儀來看
而且應該也得搭配SAR值來看
頻率越高,人體吸收的能量應該越多,人體有70%都是水,能量很容易被吸收
至於TVBS的量測實驗.......我想也看看就好,畢竟實驗規劃也不知道.....那數據我是不太相信啦
PHS都-23dBm了,那gsm不就近0dBm了......
比對了好幾次新聞畫面,
環保聯盟那些人好像都是拿下面這台EMF Tester在測的
http://www.tes.com.tw/1390c.htm
讀值顯示 3-1/2 位液晶顯示器,最大讀值1999
檔位 200/2000毫高斯20/200微泰斯拉
解析度 0.1/1毫高斯0.01/0.1微泰斯拉
頻寬 30 Hz 到 300 Hz
感測頭 單軸
準確度 ±(3%+3位) 在 50Hz / 60HZ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不過為了避免" 轉貼新聞" 的嫌疑, 所以我只留原始連結.
另外把重點貼在下面.
原始連結
一、曝露標準依據—SAR的基本限制
SAR不得超過4瓦/公斤,以避免最輕微的熱效應的發生。
全身性的平均SAR值達4瓦/公斤約相當於體重為170磅(或68公斤)的人
慢走時身體產生熱的速率(每小時約225仟卡)。
以此吸收率持續吸收電磁波能量使體溫逐漸增高,30分鐘後,
全身體溫會達到平衡,其增加量為攝氏1度;這與感冒發燒的症狀及效應是一樣的。
對傳統貼緊頭部使用的行動電話而言,
新機型於正常使用位置採額定最大輸出功率發射時,
於腦部任一公克組織平均所產生的SAR的最大值不得超過1.6瓦/公斤。
二、發熱原理
微波加熱原理在於微波能量會加快食物中水分子的震動,進而增加分子間的摩擦並產生熱量。
上述加熱原理也適用於各種頻率的無線電波。
不同的是:(一)水分子在微波爐的工作頻率(約2.45GHz)呈現出
能量吸收效率較佳的共振特性,其它頻率的吸收效率較差。
(二)為達快速加熱的效果,微波爐被設計成一個近乎完全密封的金屬盒子,
除極少部份能量會由門縫和視窗洩漏出去之外(漏波有其安全標準),
絕大部份的能量則留在爐子內給食物吸收掉。
相對於此,手機和基地臺的天線所使用的功率遠小於微波爐(好幾百瓦)
而它們的能量大部份是朝外圍空間擴散出去的。
三、基地臺和手機的規範—參考準位
基地臺天線正常離人體很遠(5-10公尺以上),它們會對一般民眾造成全身性曝露,
但可能對前述的天線維修人員造成局部性曝露。
手機緊貼頭部使用時則會對使用者頭部造成局部性曝露。
對基地臺所造成的全身性曝露而言,理論估算和實地量測皆顯示它們的準位範圍基本上不可能造成熱效應。
在400-2000MHz頻段,功率密度(瓦/平方公尺)極限為:頻率(以MHz的倍數計算)除以200。
2-300GHz頻段(涵蓋基地臺微波鏈路頻段)則固定為10瓦/平方公尺。
職業性曝露極限為一般民眾的5倍,並比已知可能產生最輕微的熱效應所需的場強小10倍;
也就是說,職業性和一般民眾的曝露極限已分別包含10和50倍的安全係數(safety factor)。
四、曝露狀況初步估算
對前述的GSM900(GSMl800)基地臺發射頻段而言,
功率密度的限制值為4.625-4.8(9.025-9.4)瓦/平方公尺;
假設這樣的電磁波從正面直接照射表面積約在1平方公尺上下的人體的話,
總共的照射功率即介於4.625-4.8(9.025-9.4)瓦之間。
以功率密度為比較基準,這些限制比直射的太陽光小了約30(20)倍,
也比30公分遠的60瓦燈泡小了11 ( 6 ) 倍,
因此,場強即使逼近,甚至超過限制值幾倍也還是無法使人體發熱。
考慮架設在屋頂的微細胞基地臺的問題。
假設發射天線的總共EIRP為100瓦(如發射功率為5瓦和天線最大增益為20倍的組合),
而天線近距離周遭並無障礙物存在的話,功率密度將等於EIRP除以觀測點所在球面的表面積。
在天線正前方信號最強的主波束中心線上離天線中心點1、5、和10公尺遠處的功率
密度分別為7.96、0.32、和0.0796瓦/平方公尺;
主波束以外的角度方向,功率密度隨天線增益的降低而變得更小。
由此可見,個別發射天線正前方1-2公尺內的場強或有可能超過曝露極限,
但即使有二、三家業者共用同一個站址,或分別架設在鄰近的樓房上,
一般人所受到的總共曝露量還是遠小於上述的限制值。
在手機發射的900和1800MHz頻率將SAR限制值
換算成等效的功率密度則分別約為5.7和3.64瓦/平方公尺。
由於:(一)手機於腦部所造成的SAR分佈非常不均勻,
但其以額定最大功率貼緊頭部發射時所造成的最大SAR值不得超過1.6瓦/公斤的限制值,
和(二)如前所述,在實際使用時的平均發射功率只有約0.0625瓦,
其中最多約只有一半會被腦部組織所吸收(這個強度比微波爐小了約1萬倍),
因此,合乎交通部電信總局規定的手機在實際使用過程中
並不會直接造成腦部組織溫度的顯著上升。
近年來諸多的理論計算和實驗量測都顯示手機的輻射
所直接造成腦部組織溫度的上升不到攝氏0.1度,
這是健康的人正常的體溫變化和調節範圍之內。
以紅外線攝影機每隔幾分鐘所拍攝到於定點持續通括20分鐘的人的頭部表皮溫度變化顯示:
(一)手機離耳朵約0.5公分距離時,
通話期間內耳朵表面溫度以近乎線性方式上升約攝氏1.2度,
手機若輕微接觸耳朵,同期間的溫度上升量可達2.8度:
據此,作者們估計2.8度中約40-45%是由耳朵所吸收的電磁波能量造成,
剩餘的55-60%則是手機對耳朵所施加的壓力
(可能使耳朵表皮微血管內的血液循環不良)
和兩者之間的摩擦(產生額外的熱能)所貢獻,
後者在使用傳統的電話和家用無線電話時也會發生。
(二)上述溫度變化是在收話品質較差的大樓地下室發生的,
在同棟樓房收話品質較好的四樓所測得的溫升量則較小:
惟一的基地臺離測試大樓約350公尺遠。
(三)面頰、額頭、耳朵後方的頭皮及下方的頸部表皮的溫度於剛開始通話時小幅上升,
但隨後則逐漸下降至低於通話前的溫度;
這符合人體受熱後的自然溫度調節機能。
(四)以牛肉所作的測試顯示溫升量在表皮最大,但隨深度遞增而快速遞減;
牛肉因欠缺血液循環的溫度調節機制,故其所觀測到的溫升變化可視為最壞狀況的指標。
此一研究可以解釋很多人在長時間通話時—行動電話或其它電話皆然—
耳朵表皮可能出現溫熱甚至發燙的現象。
由於,只有耳朵表皮的溫升可能超過攝氏1度,其是否可能引發一些生理作用
(如頭疼、暈眩、疲倦、反應速率或記憶力異常等)則仍需進一步評估。
避免發生這種狀況的簡單作法包括:長話短說(尤其是在收話品質較差的地方)、
不要將手機緊貼耳朵、經常更換手機在頭的左右側位置、
或改用免持聽筒配件(此時手機也不應緊貼身體其它部位,如胸前或腰部)。
肆、最新研究概況
上述現行曝露標準的目的在於避免發生不當的熱效應,
而全身曝露狀況所採用的4瓦/公斤SAR恕限值(threshold)的依據
與人體體溫調節機能有關並經過全身性動物實驗的證實。
整體而言,科學界都同意過高和持續過久的電磁波可能引發與體溫明顯增高
(攝氏1度或更高)有關的一些有害人體健康的效應。
相對於此,也有一些研究宣稱電磁波強度雖然低到不足以讓曝露物體的溫度
產生明顯的增加(如攝氏0.1度或更小),但卻可觀測到一些生物效應。
這些效應被統稱為「非熱效應(non-thermal or athermal effects)」,
也就因為平面和電子媒體經常只選擇性的報導那些少數宣稱看到陽性反應的研究,
但忽略為數更多的陰性反應的研究結果,
使得國人對電磁場的安全性普遍抱持負面的印象。
DNA的斷裂可視為細胞病變的一個重要徵兆。
無線電波因不具有打斷生物分子鍵結所需的光子能量,而被歸類為非游離輻射。因此,理論上它不會立即致癌。
但研究人員在2450MHz以老鼠腦細胞所作的實驗卻顯示,
在類似於行動電話使用者所可能遭受到的曝露準位範圍,DNA出現斷裂現象,
而實驗結果也呈現劑量—反應關係。
然而,以哺乳類動物細胞所作的類似實驗則未檢測到DNA的斷裂現象。
在更早期所作的實驗則證實,微波輻射的曝露並不會對人體結締組織的
纖維母細胞正常所擁有的DNA修補機轉造成干擾。
以基因改造過的小白鼠所作的實驗顯示,全身平均SAR值估計為0.13-1.4瓦/公斤時,
淋巴瘤發生率會倍增。
然而,由於基因改造使這些實驗用鼠本身即具有較高的淋巴瘤自發率,
而曝露時間也顯得過長(長達18個月),因此很難從這項研究中獲致令人滿意的結論;
目前有兩項研究正試圖複製其結果。
在使用行動電話與腦部腫瘤關聯性的流行病學研究方面,
研究暗示行動電話常貼近的那一側的腫瘤發生率有較高的傾向,
但關聯並不顯著,而所用樣本數也很小。
研究並沒有發現行動電話與腦部神經膠質瘤(glioma)之間有所關聯。
和從未或很少使用行動電話的人相比,研究顯示使用行動電話累積時數超過100小時的人
罹患神經膠質瘤、腦膜瘤(meningioma)、和聽神經瘤(acoustic neuroma)的平均風險
(和95%信賴區間)分別為0.9(0.5-1.6)、0.7(0.3-1.7)、和1.4(0.6-3.5);
所有腫瘤合計則為1.0(0.6-1.5)。
每天通話達60分鐘以上,或經常使用行動電話達5年或更久的人,也沒有發現有較高的腫瘤風險。
較常使用行動電話的那一側的腦瘤發生率也沒有比較高。
由於,研究期間大部份的研究樣本所使用的電話屬於第一代的類比式行動電話,
而腦瘤的潛伏期又很長,這些研究雖未發現行動電話與腦部腫瘤的關聯性,
但科學界都認為有必要對新的行動電話技術的使用作更長期的追蹤調查。
相對於上述研究,車輛駕駛於行車中使用行動電話—
不論是傳統的或免持聽筒的行動電話皆然—與發生交通事故則有顯著的關聯。
其原因在於行動電話的使用造成駕駛的分心。
雖然說與同車乘客對談,調控音響、空調或門窗,
喝飲料等等動作也都可能導致駕駛的分心,行車中使用行動電話的行為還是應被勸止。
此外,行動電話所發出的電磁波是有可能對某些電子裝置造成干擾,尤其是距離很近時。
因此,裝有心律調節器和電子式助聽器等植入式醫療器材的人應與行動電話保持一段距離
(如15公分或更遠);
醫療院所內配置重要和敏感的醫療電子儀器的區域,如緊急醫療病房內,
最好禁止使用行動電話,或配備無線通訊功能的電腦或個人數位助理(PDA);飛機上也一樣。
在易燃性或爆裂性物質存放的場所(如加油站、油庫或彈藥庫),
電場強度如果超過材質的介質強度(dielectric strength,
通常在幾百萬伏/公尺以上)即可能造成火花放電,並導致爆炸。
因此也應禁止在這些區域使用行動電話。
伍、結論
整體而言,行動電話基地臺的天線維修是有可能受到可能引發不當熱效應的高場強的曝露;
其雇主需針對這點提供員工適當的教育訓練及防護裝置。
基地臺天線於一般環境中所造成的電磁波準位很低,民眾雖可能受到持續的長期性曝露,
但從其可能引發的幾近於無的溫度變化來看,它們不太可能引發任何的生物效應。
相對於此,離頭部很近的手機則有可能造成頭部溫度的過度增高,
並有可能引發與頭部表皮發熱效應有關的一些神經或精神上的反應;
但腦內組織溫度的變化量則仍在人體溫度調控範圍之內。
簡單的防護方法包括:長話短說、不要將手機緊貼耳朵、
經常更換手機在頭的左右側位置、或改用免持聽筒配件。
除開車風險和電磁干擾問題之外,現有的研究結果並未證實行動電話會構成一個健康危害(health hazard)。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更進一步指出:
…雖然科學無法證實行動電話絕對安全(作者註:我們應瞭解人類的任何活動都會伴隨某種程度的風險,零風險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永遠不可能被證實的)…
但如果風險真的存在的話—這點我們目前並不知道—它很可能(probably)很小。
有鑒於使用行動電話的人數非常的多,且仍持續快速增加,
如果真的有任何健康風險存在的話,它的影響也可能非常可觀,
因此近年來先進國家皆投入可觀的人力和經費於行動電話健康議題的研究。
新的研究結果將會越來越多,2-3年內科學界應能對這個議題提出較完整的看法,
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kage wrote:
所謂的SAR值是指人體吸收的比值
而另外一篇"台灣大哥大3G使用心得"
裡面提到的應該是利用高斯計所量測得的磁場...
而一般高斯計能量測的頻段應該不高,加上應該要看的是功率而非磁場
基本上那些數據是沒意義的
所以大部分人拿高斯計量測的數據都是量好玩的....量測的頻率都不對了,還有什麼好看的
真正的做法還是得拿頻譜分析儀來看
而且應該也得搭配SAR值來看
頻率越高,人體吸收的能量應該越多,人體有70%都是水,能量很容易被吸收
水可以吸收的部分大概是2.45 GHz, 微波爐, WiFi使用這個頻率.
不過不是頻率越高越容易被吸收, 只能說2.45GHz這個頻率特別容易被水吸收.
所以800 - 2100 MHz的電磁波應該沒那麼容易被吸收.
我承認這不是測量電磁波的東西, 是測電磁場的東西.
不過這個電磁場對人體影響比較大.
SAR一向只是最大值....所以就像前面說的,
3G手機可能是5000 cc 的跑車, 可跑300 km/hr, 但是平常用40 km/hr去開,
而PHS則是100 cc 的機車, 可以跑100 km/hr, 但是平常用60 km/hr去跑.
(我自己的比喻)
dearjohn wrote:確實是頻率越高越容易被吸收,可以去看看mie scatter,和頻率有絕對關係
水可以吸收的部分大概是2.45 GHz, 電磁爐, WiFi使用這個頻率.
不過不是頻率越高越容易被吸收, 只能說2.45GHz這個頻率特別容易被水吸收.
所以800 - 2100 MHz的電磁波應該沒那麼容易被吸收.
我承認這不是測量電磁波的東西, 是測電磁場的東西.
不過這個電磁場對人體影響比較大.
SAR一向只是最大值....所以就像前面說的,
3G手機可能是5000 cc 的跑車, 可跑300 km/hr, 但是平常用40 km/hr去開,
而PHS則是100 cc 的機車, 可以跑100 km/hr, 但是平常用60 km/hr去跑.
(我自己的比喻)
我想這方面的應用很多,可以很容易找到....
至於800MHz,波長大約37.5公分,還不至於遇到人體就穿過去........
如果不容易被吸收我想就不會有一堆人在抗議了....
另外高斯計只能量測"磁場"
電磁場不就是電磁波?
至於SAR值的大小判定,有機會我再去問問....畢竟我不是做這行的
Snow wrote:所以就不用理會它了.......
比對了好幾次新聞畫面,
環保聯盟那些人好像都是拿下面這台EMF Tester在測的
量的頻率是錯的,量出來的東西,大可不必相信
kage wrote:
確實是頻率越高越容易被吸收,可以去看看mie scatter,和頻率有絕對關係
我想這方面的應用很多,可以很容易找到....
至於800MHz,波長大約37.5公分,還不至於遇到人體就穿過去........
如果不容易被吸收我想就不會有一堆人在抗議了....
個人還是覺得很奇怪, 因為每一種物質對於吸收電磁波都有一定的頻率才能吸收.
就好比紅色的東西就是吸收紅色以外的光線, 只反射紅色光,
綠色的東西就是吸收綠色以外的光線, 只吸收綠色光.
所以某些頻率特別容易被水吸收.
這樣的話, 可見光比一般手機的電磁波頻率更高, 為何水是幾乎透明的?
另外, 電磁波如果不會被吸收, 就是被反射或是繞射掉了.
尤其是波長長的容易繞射.
而且理論上頻率越高, 穿透力越強, 除非剛好是該物質適合吸收的頻率....
所以應該更不容易被吸收吧?
抗議基地台的人應該沒有聰明到分辨哪一種電磁波會被吸收.
如果知道的話, 恐怕抗議的人是台大電機學院電波組的教授, 而不是一般老百姓.
雖然我不是學電磁波的, 但是感覺跟我認知的不太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