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用都是個人的事情
今天為了廠商自己利益推出無線的無限上網,那使用者為了他自己的目的大量運用,那他有錯嗎?
沒錯啊 他有繳錢,業者沒本事就別推出這種方案
有人大量用頻寬該怪的是業者不去限制,不是怪使用者(當然我也不喜歡人使用4G3G卻大量使用網路,因為台灣的就是很慢...,在這邊就事論事)
使用者萬種人要如何管制,有設備不去做限制,用道德勸說有用,怎麼會滿街違規停車
有線香港都1G了,台灣還在推三百M,還敢打給我說只要1600元台幣..............只要只要只要.........
簽約是簽約啦,但是合約內容模糊不清,根本是無效合約,何謂大量? 一個月上萬GB?
台灣4G也沒這本事啦
簡單說這只是個嚇唬人的合約條款,都模糊不清是要限制啥
話說 台灣現在交通也是這樣,都沒位置停車了還在隨便賣車
autoskin wrote:
爽就好了吧
怎樣用都是個人的事情
今天為了廠商自己利益推出無線的無限上網,那使用者為了他自己的目的大量運用,那他有錯嗎?
沒錯啊 他有繳錢,業者沒本事就別推出這種方案
有人大量用頻寬該怪的是業者不去限制,不是怪使用者(當然我也很討厭使用4G3G卻大量使用網路,在這邊就事論事)
使用者萬種人要如何管制,有設備不去做限制,用道德勸說有用,怎麼會滿街違規停車
有線香港都1G了,台灣還在推三百M,還敢打給我說只要1600元台幣..............只要只要只要.........
簽約是簽約啦,但是合約內容模糊不清,根本是無效合約,何謂大量? 一個月上萬GB?
台灣4G也沒這本事啦
簡單說這只是個嚇唬人的合約條款,都模糊不清是要限制啥
話說 台灣現在交通也是這樣,都沒位置停車了還在隨便賣車
若沒有限制就沒有錯
但有限制而超出約定範圍就有錯
像是市面上常見影片音樂書籍等智慧財
或是一些餐飲或專提供服務類都或多或少有限制
各戶超出原業者預定之使用範圍
業者就可以不予履行片面解約
至於合約內容有問題有效或無效
可以請教消保官或直接經程序交由法官裁定
單方面自認為可以如何又如何是沒用的
因為你要通過對方設備才能使用
不是皇上說要怎樣就能怎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