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更新] 應該告亞太 <侵占> 還是 <詐欺> ?

樓主加油,請回報後續處理狀況,謝謝
物流人員沒依照規定辦事而已。

樓主自己也不是無過失,當初補足幾元的郵資,變成新郵資的掛號寄回去就好了,哪來這麼多麻煩。

這種爭議金額很小的案件,法官根本懶得處理,都會叫雙方和解。

台灣很多人都是濫訟,沒多大的事情也要提告,根本就是浪費社會資源。

樓主根本沒搞清楚何謂詐欺、何謂侵占,去搞清楚法律的構成要件,就會知道根本告不成。
qet135 wrote:
本人於2/28在亞...(恕刪)


樓主不知道找過律師沒? 300塊應該構成不了詐欺或是侵佔吧?如果樓主還是要為了300塊花3~5萬找律師打官司起訴亞太?只能佩服樓主的意志,向你致上12萬分敬意
Find the way you want, Do the thing you can
侵占詐欺都不成立
但你可以向消保處、NCC及法務部(釣個資)申訴
讓亞太為了巧立名目收這300元還倒貼一把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qet135 wrote:
本人於2/28在亞...(恕刪)


吃飽太閒
為了300元還要提告
最多損害賠償就300

真是正義人士
佩服

Lapierre wrote:
吃飽太閒...(恕刪)

吃飽太閒+1
很簡單的事情可以搞的這樣複雜
佩服!!
qet135 wrote:
本人於2/28在亞太...(恕刪)

找你附近的立委發一張函給NCC
亞太公司是法人,在刑法上,法人不會構成侵占或詐欺罪,只有自然人才會…

吉吧,支持你!

千萬別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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