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業務:行動電話4G,07申裝/異動/續約*申訴對象/業者名稱:台灣之星案件類別是要選甚麼?:我選民衆權益維護附件要不要上傳檔案?:如果當時有截圖可以上傳,沒有也沒有關係,内文説明即可。bbb0258 wrote:*申訴業務*申訴對...(恕刪)
@leisure wrote:抱怨無用,行動才能改...(恕刪) 台星會說這個1111方案 本來就是 一年一度的大拜拜我們是來打廣告 湊熱鬧的老子高興賣幾個 是老子來決定的我們又沒有契約規定 我非得通通賣你們你們投訴我也沒有用!!因為你們買不買是你們的自由我也有我不爽賣的自由!!
我有申訴過某家電信業者(哪家就不說了)NCC和電信業者都會用email發函給申訴人基本上NCC會把申訴內容轉給電信業者要電信業者回函給NCC(副本會給申訴人)說明如何處置的所以電信業者會打電話給申訴人問想如何處理我估計申訴人說要真相電信業者會跟申訴人說他們沒騙你然後會說造成你的不便深感抱歉、下次會改進基本上申訴人還會需要再進行第二次、第三次...的申訴申訴到達一定次數後,就會觸發某個"門檻"於是NCC的官員就會打電話給申訴人(而不只是email)不過這次申訴的人應該很多,也可能直接觸發這個門檻.....我只能說這也是一場比賽意志力、團結力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