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朋友在直營店簽了1399的合約
拿了A手機
現在去調合約出來發現
合約上屬名的是B手機
這很簡單 也很平常 合約搭配的商品 客戶不喜歡 若與商家"協議更換其它商品"可不可以?
如果不可以 那版上一堆人所謂的去名店NP退佣 難道合約上面會說 給客人多少錢? 手機也是一樣的道理
只是一般直營店通常不會為了雙方皆大歡喜而這樣作業 因為商品都是1搭1 店員也沒得更換
所以有可能是當初有什麼特殊原因
到底是為了滿足你朋友的需求? 或是店員自己有其他目的? 你應該先了解清楚
但是話說回來 當初拿的A手機 不是你朋友指定的嗎? 不是你朋友想要的嗎?
另外所謂合約上搭配的B手機 是你朋友想要的嗎? B手機當時的簽約價格符合你朋友的預算嗎?
因為朋友是貧困家庭
1399的月租對他來講很辛苦
一個人賺錢還要養老母 兩個智障兄弟
(個人也懷疑他是否也有弱智了!?)
因該是看到妹子,就暈船任人宰割了
他也很需要吃到飽的上網方案
帶弟弟出門休息的時候都會吵的要看卡通
30歲的軀殼裝著3~4歲的靈魂
目前只是想辦法找洞給電信業者
看能不能降低違約金>
但是看你這樣回覆 我覺得當初的情況應該是你朋友為了手機便宜甚至0元 確認要辦的 只是現在後悔了 老實說這不算是消費糾紛 當然你們硬要為難店家也不是不行 你們的自由 只是我個人覺得不夠講理
其實你說違約金一萬五 想NP到台哥大688
外面店家可能至少可以吸收6-7千違約金吧 或許你們也去問過了
但你們心裡會想著 蛤 這樣我還要自付8000耶
其實1399-688=711 一個月省711 光一年都省下超過8000了 而且A手機你朋友也拿去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