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lonlee wrote:
無法像亞太 用MOCN方式
因為MOCN還是要走台星自己的基站
應該說
目前我國法規不允許不同業者在4G共頻共網
所以之前亞太即使在5G和遠傳共頻共網
4G部份仍需要走亞太自己的基站
這樣才能符合法規
這是指還沒發生合併案的情況
但如果是合併案
台星也變成新台哥大時
在整併期想保留原台星的核心網也是個方法
然後讓原台星用戶4G採用MOCN也是可以
這時都是台哥大,台哥大擁有兩個核心網
如果不想保留台星的核心網
就讓原台星用戶採用MVNO也是可以的
就跟NCC解釋整併期沒那麼快完成系統轉移整合
所以先把原台星用戶以虛擬系統商方式處理
只是這個虛擬系統商也屬於台哥大
兩家系統合併真的是大工程
但是在完成100%整合前還是有捷徑:
基站共用、核心網分開 → MOCN (台哥大有兩個核心網)
基站共用、核心網共用 → MVNO (虛擬系統商屬台哥大)
等完成100%整合時就是標準的同一家
就沒什麼共用不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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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674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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