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peter wrote:3/15原本以為是串...(恕刪) 警方的SOP也不能說他有錯,既然有被盜撥兩通,其中一通是給受害人,也請警方去查另外那一通中壢的號碼.不知道是哪一通比較早啊?我想那一通中壢的電話,有可能是詐騙集團的回報吧?
asapeter wrote:先打給中壢(約77秒...(恕刪) 你講的這些, 檢察官自己之後都會再調查,而且檢仔查的會比你提供的資料還多 3,5 倍以上,這也是我為何告訴你不要跟鴿子喇勒太多的原因, 浪費時間!!「不是我」、「不清楚」, 其他的就交給檢察官.至於不在場證明什麼的, 檢察官自己也都會調查.
mvp168ks wrote:你講的這些, 檢察官...(恕刪) 謝謝樓上大大的回覆,小弟不太懂這些法律之類的,只是深怕發生類似電視上上演的劇情,例如:有人丟個贓物在我家裡,然後警方找到,然後就會變成"你還說什麼?電話紀錄就說你家打得啊"當然最好是上述情形不會發生,謝謝。
asapeter wrote:請問結果如何呢?有無...(恕刪) 可能是家中人口簡單,比較好查的原故除了報案時,警方到家中巡查後,就沒有再來過後來也就沒事了警方在巡查時也說如果再遇到這種情況直接表明不是你下的單,其他不要多談其他的就由警方去查.........
lung0606 wrote:可能是家中人口簡單,...(恕刪) 那真的被165害慘了,也沒指引要去實體派出所報案,直接說明完之後,事後又查不到當初"跟165報案"的相關內容。今日反而被警方認定為"嫌疑人"直接被鎖定,受到不平等待遇,所有內容都是"直接以嫌疑人"的方式來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