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複雜也挺複雜
這整件事情不管是誰的問題,你姊姊也不可能完全無責
首先台星這個門號申辦的條件為申辦人必須為同一人
你姊在一開始縱使是好意,但是明顯就不符合申辦資格,因為當時88填寫的門號她並不為門號持有人
如果台星要認真維權時,以下情況你還是必須了解
1. 你的原電信只要沒有提供你的個資給台星(但我主觀認定應該是沒提供,不然不可能攜碼成功),他其實問題不大,就是業務過失導致你的權益受損,這種權益受損回復原狀也不困難。
2. 台星一定會找你姊姊,因為很明顯就是違約,當初在申辦辦法中就有說明,門號持有人必須為同一人,但你姊姊把你的門號當作持有人填寫,導致攜碼成功,所有的電信合約不管是什麼簽約方式,一定是雙方合意並且具有法律效果的行為。
我會建議樓主先請姊姊去跟台星調閱與本次攜碼所有相關文件(能要多少就要多少),然後把文件上的每一字每一句研究清楚,因為就電信合約簽訂的經驗來說,台星合約內容基本上一定會保護好他自己,所以限定條款跟利己條款等一定會清楚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