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0624 wrote:續約合約原合約(恕刪) 這些業者根本就是故意利用話術騙人重新簽約綁定客戶!所有的契約關係沒有所謂的到期問題!只有雙方約定在條文內寫清楚該負的責任與義務條文內可制定一個期限期限內給予更優惠的條件如果消費者想離開就要賠償這是消費者同意的責任期限外結束優惠恢復原價,降回原本的網速與傳輸量這條有明訂在條文內就是絕大多數的一般合約內容一定有的這都是合約契約進行中發生的過程沒有主動取消契約永遠都在而雙十一的合約白紙黑字寫明其中有一條合約優惠限制期間結束後 原優惠價格與內容不變這也是合約條文內容根本沒有所謂的合約結束的問題只要是你跟業者申請門號都有使用合約契約書到期期限就是改續其他契約,退租或np為止只有雙方同意解除約定才能結束現在業者設一個局就是引誘你主動結束舊約重新簽一個被綁著的期限新約業者卻沒提供與前約比較任何實質性的優惠千萬不要上當受騙!!這已經說過無數次了⋯⋯
阿湯哥 wrote:竟然又浮現,只是必須(恕刪) 後續遇到類似的續約,如果內容沒更有誠意,可以一概不予理會了~~~【後記】:資料來源:2022/09/01 老會員安啦!NCC:台灣大願維持台灣之星終身合約https://www.appledaily.com.tw/life/20220831/BAD0C1042E9E40C82FAE8739BD
真的簽新約之後! 他所謂的降速至不超過10MB.....等於您新約即將獲得128Kb的最高限速!但也不違背不超過10MB,跟原先的舊到期合約低標在10M,有天壤之別!各位觀眾!(降速至不超過10MB)=128kb 也等同於合情合理的新條例!等於你花88買128kb選我正解!有在看01的,千萬不要傻傻的把約給簽了!不用謝我應該是說128K - 10MB 之間 也不違背這條新約的規範 都是合理範圍之內!要給多少 這就是東家的事情了
ufna4037 wrote:真的簽新約之後! 他(恕刪) 多謝回饋!!!閱讀之後,我的理解如下,不知是否正確??!!!簽新約之後發現:所謂的降速至不超過10MB =>最高限速為10MB (128Kb) (符合新合約所指的<10MB;舊合約到期低標是10M)上述等同 88元費率128kb的速率。以上摘錄:會員ufna4037在該文章回應並選取私人訊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