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小釵 wrote:
不走價格便宜誰跟你用亞太
對啊,不便宜誰跟你用亞太,當然亞太還是最便宜
我亞太88元到2025年底還久,便宜資費至少還4年
shaen wrote:
今日先問文字客服相同之事(到期後是否恢復牌價)
起先回答的如版上其餘大大相同 可延用至2025年底
我說亞太若突然通知恢復牌價 是否可以今日詢問客服之內容來保證至少可以用到2025年底
客服回:若真發生此事 「屆時已經是無約狀態 我可以自己考慮決定去留....」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323號判決表示,倘消費者信賴廣告內容,並進而與企業經營者簽訂契約,則企業經營者之契約責任自及於該廣告內容,詳如下列判決節錄:
「按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亦為同法第二十二條所明定。此係為保護消費者而課企業經營者以特別之義務,不因廣告內容是否列入契約而異,否則即無從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是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所訂定之契約,雖未就廣告內容而為約定,惟消費者如信賴該廣告內容,並依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訊息進而與之簽訂契約時,企業經營者所負之契約責任自應及於該廣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