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移轉遠傳沒有很複雜,答案都在這-用戶權益相關.

tvlan8888 wrote:
在遠傳官網的...(恕刪)
不是,消費者的權益相關怎會交由遠傳決定?遠傳承諾概括承受亞太業務.合約...合約就照亞太原封不動,公司名稱把亞太換成遠傳就好,遠傳在接手亞太官網後甚至對亞太過去的公告做出更改不就為了合理.合法消滅亞太終身合約?因為亞太的廣告中不斷重複出現終身.免綁約及合約期間空白並未載明日期.在認定上都可視為終身約,遠傳亞太合併案中NCC僅就維持亞太用戶頻譜至114年12月31日(寬限期).遠傳亞太原共用頻段在合併新遠傳後頻譜.頻寬增加並(未許可終止亞太合約在114年12月31日)
rpeng
合約到期前一切照合約走,這沒人有問題,但是合約到期後"不綁約"的解釋權在業者啊,弱勢的業者不會趕你,強勢的就會看你有沒有帶來利潤決定怎麼做
心安就有平安
弱勢的業者是不會趕你,但撐不下去也就沒有趕不趕人的問題,標頻譜、建置網路、設備維護、人事與店租等成本,每個月收個$11、$33、$88、$99還得了,賴總很會設計資費掀起雙11旋風,然後台星就沒然後了
ncc僅就遠傳維持亞太頻譜至114年12月31日,但遠傳.亞太合併後的新遠傳仍使用原亞太頻譜...
willy0124
公平會條文看清楚再來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7566&mid=126
心安就有平安
看內文差點以為網路跟馬路一樣也有毒駕[嚇到吃手手]
ncc僅就遠傳維持亞太頻譜至114年12月31日,但遠傳.亞太合併後的新遠傳仍使用原亞太頻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