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詐騙 遠傳, 騙大家亞太去換遠傳卡.....被騙合約到期恢復原價, 根本不是簡訊, 或一直強調的原合約大家每周去NCC申訴, 沒用集合社群, 一起找媒體, 一起找有力人士, 議員, 立委, 幫忙大亞太戶曝光..... 有社群的講一下哦!! 若有人成立社群講一下集合大家的力量哦!! 感謝!!
可以啊年底官宣正式公告沒給原約續用就走人。以後遠傳拒絕往來1.我室內訊號慘輸老二2.老二鎖定的預付卡費率雖然較貴(原月租轉化為上網包、通話原亞太1元變1.35元-懶得解釋為什麼是1.35元…..)也算可以了重要的是奇檬子好3.光1+2就有充份NP的理由老二-三門已準備全面取代遠傳-二門亞太已換卡,什麼客服,什麼門市人員,GPT講的我是一律不信一切以年底官宣為準。
m60a39310 wrote:可以啊年底官宣正式公告沒給原約續用就走人。以後遠傳拒絕往來1.我室內訊號慘輸老二2.老二鎖定的預付卡費率雖然較貴(原月租轉化為上網包、通話原亞太1元變1.35元-懶得解釋為什麼是1.35元…..)也算可以了重要的是奇檬子好3.光1+2就有充份NP的理由老二-三門已準備全面取代 良心建議:先去了解一下各大電信為了打詐,限縮超嚴格申辦(NP)門號數量與間隔限制。我為了第三門預付卡要NP進中華,已經卡關一個禮拜…到時候可能想走都走不了
反正就看遠傳年底正式官宣說三小反正NP也不用去遠傳門市如「心不甘情不願」歲月靜好給延續就更不用去遠傳門市了都還是「有期限的忠實用戶」井總說是「沒新菜」但從沒說舊菜怎麼處理?2025/12/31硬要結束用戶剩7XX萬的「精銳」也OK的話我也沒意見。
法律解讀只是各方角度不同,要踩住立場角度, 當然可以搬各種自認不可反駁的理論來支持自己的立場但怎麼處理被併購企業的客戶是心態問題, 而不是法律問題兩方主張都有法律切入角度的依據, 最後就是根據公平會或法院判決, 結果如何, 輸的一方都會說裁判不公我有台灣之星 188 上網吃到飽, 相信版上也很多人有台灣大哥大接手前就是無合約, 接手後也沒有用讓消費者看不懂的話術塞個到期日給你, 或是主張企業有權變更內容至少這家公司不會浪費時間去跟消費者爭論, 也不會把服務方案片面改成對自己有利這就是企業經營心態差異所在贏到合約解釋爭論, 輸了企業形象, 又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