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egg2 wrote:該方案變更是以月來...(恕刪) 如果不收取月租費的話你到了其他地方收到訊號了那這部份的費用又要怎麼算呢之前聽過有人爭取成功是因為該門號從基地台被拆後完全沒有任何使用過也就是沒去別的地方用過上網才讓客服同意因為完全沒用到去爭議全額減免才比較站的住腳吧如果是有些人上班地點能用回到家不能用要全額減免就有困難了通常都是單月打個折扣然後下個月沒改善在進線抱怨一次在打一次折我弟在永和就這樣折了三次呀也是基地台被拆訊號將近沒有
rageevil wrote:如果不收取月租...(恕刪) 我這門288+111是做home gateway用的,我是把它裝在陽台,然後當家裡的AP使用,連Router 也是跟台灣之星買的(因為頻段問題),但台灣之星認為雖然他們也賣home gateway, 但他們並沒有要求使用者,不能移做手機使用,事實上,他們也知道我那一門的位置在哪及使用的資料量,但他們不認為這是一個客觀的說法,認為他們的基地台中斷,造成了消費者極大的困擾如我還是可以將SIM卡拿去跟不住在此區域的其餘電信商的消費者更換使用
kf211434 wrote:牛車出班因為現場要有...(恕刪) 如果乘以被影響的消費者總數,這未必是不划算的,而且計入可能獲取的商業價值與裁罰,就未必是個虧本生意當然一個區域的使用者一定是比不上跨年的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