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10390 wrote:
大概3月底左右我在家(恕刪)
這個要好好處理,十年前我有沒處理好的經驗,當時也是因為拆基地台沒訊號所以申請解約,但原電信公司每件事都拖很久,而原門號在處理解約時已無使用,後來電信公司主張在這期間的月租也是照常計算要跟我請款月租+違約金,但我都以「無訊號、無使用」不予以理會,十年後一間討債公司來函催繳才知道原電信公司把債權賣給討債公司了,一直被討債公司催繳真的很煩,不想他們鬧到我公司去只好去把錢繳了省事。
love10390 wrote:
我太太的門號 我文章也說了 業者手機要原價收回 假設這枝手機 我是花8000買的 業者官網定價是手機剛出的價錢11000 他要用11000收回 你覺得合理?
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甚麼叫不是為了我一個人設置? 我跟她購買服務 他沒辦法提供服務 那業者就要負責
今天要是他基地台好好的 我為何要去解約搞到自己這麼麻煩? 家裡沒網路 沒訊號 你只會講風涼話


ban1130 wrote:
沒訊號不是只有沒網路(恕刪)

love10390 wrote:
仔細看文章OK?我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