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Mcool(終於)下架了!

christina24ho wrote:
當時中華有提出等同於4G的方案
但NCC也沒規定該方案期限吧

當時中華電信是如下圖這麼說的
也就是讓3G的這些方案延用到4G




各電信公司呈報給NCC的「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https://www.ncc.gov.tw/chinese/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3399
第四十三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這件事跟NCC申訴就對了
NCC正好可以查一查這次業者停掉mCool有沒有報給NCC核准
如果NCC有核准,核准日期及文號為何?
若NCC核准後,業者有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用戶嗎?
這種事情的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應當會寫上NCC的核准日和文號
用以向用戶說明不是業者自己亂搞的,而是有經過主管機關核准
mini golf
大哥 你能回答我 一下mcool 當初推這個加值方案 有主打終身嗎?妳畫線的那些是指還有合約 權益不變 那沒有合約了呢甲方本來就有改變資費的資格啊 一直給妳用妳就當終身 這個不對吧
美酒斗十千
不管有沒有主打終身,服務契約的資費內容有異動(含停用),就要經主管機關核准,所以先請業者把主管機關核准停用的文號貼出來。我有說業者不可停用嗎?我說的是停用要經主管機關核准。
美酒斗十千 wrote:
當時中華電信是如下圖(恕刪)
阿彌陀佛…美酒大抱歉老納有一事相求

因為有看過美酒大對McooI的見解,因為在哪個時侯老納還在山上修行,還沒有接觸過(詳細的內容不清楚)

所以提出了老納的淺見…McooI應該是一個加值服務,哪既然是加值是否不應該算是合約內容本該享有的權力義務關係?


還有構成要件順序排列方式…是不是必要的?

身份是否有瑕疵問題?

只是說出自己的看法…不是要跟美酒大對作…只是純討論

老納本身也是消費者,當然很重視所有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上網吃到飽 (3G HSPA+速度上限大約是21Mbps)
月租183元可以抵扣通話費、簡訊費
回饋金150可用於Hami Vedio
183(月租)+299(mCool)+168(Hami Vedio)-150(回饋金)=500(月繳)
以上為不綁約資費

老納感覺CP值好高,又有省到看影音的錢

有終身的感覺很可以!

子畫 wrote:
所以提出了老納的淺見…McooI應該是一個加值服務,哪既然是加值是否不應該算是合約內容本該享有的權力義務關係?

3G時代的資費是以語音為主
上網資費則是另外獨立出來的
所以那時的183/383/583...主要是語音上的差異
上網則是靠mPro系列和mCool系列決定
這和後來的4G時代資費變成以上網為主有所不同
3G時代的mPro和mCool也一定會呈報給NCC

我以前也曾以為MOD是影音服務
MOD的定價和頻道多寡中華可自行決定
但跟某位MOD受害事件的網友討論過後
才發現也是要報給NCC管
子畫
原來如此…謝謝啦
個人覺得口舌之爭沒意義,比較想要知道樓主之後後續的結局,麻煩有這個方案後續被收費的更新,看是中華會讓你輕輕過還是NCC幫你們過還是自己認賠,就像台星限速問題一開始大家爭的面紅耳赤,等真的有人去告打官司結果出來了之前那些覺得應該要怎麼樣怎麼樣的人全部噓聲,風向就此改變了沒有在以自己立場解釋對立。
mini golf wrote:
比較想要知道樓主之後後續的結局,麻煩有這個方案後續被收費的更新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過申訴的經驗?

就我以前申訴的經驗來說
協商成功會被要求不可再發言
也就是不會有什麼更新了...

也可以這麼說
業者判斷官司贏面大的就不協商了
贏面不大的就協商,和不可外洩...


以下是給mCool權益受損網友的建議:
申訴時除了描述自己權益受到的不利影響外
也要記得著墨在業者此次作為違反服務契約第43條
和「107年1月12日 通傳平臺字第10741000440號」公告
也就是重點之一是業者有沒有遵守相關規定
kuo91
幾乎任何的協商都是!理虧的那方都會加入保密協定要求不准對外發放消息...職場上最常見的就是跟勞工局申訴後,資方賠償後要求勞方保密[真心不騙]
p37071
美酒大 給您一個讚~[讚]
mini golf wrote:
妳畫線的那些是指還有合約 權益不變

如果你沒辦過mPro或mCool
就不要自行想像mPro或mCool一定是綁約的
而且劃線的文字哪邊有提到沿用只對綁約有效?

下面這張圖是別家電信公司的不綁約資費
(主約專案:查無相關合約資訊)
該資費依據NCC的規定從3G沿用到4G


美酒斗十千 wrote:
如果你沒辦過mPro(恕刪)


大哥 你要的資料在這 妳所說的是有合約的內容 沒有合約當然沒有效力,妳不能跟那些侵佔國有土地人一樣,佔久就是你的了還訴願就地合法,還有妳不要在誤導別人了看他們後續了有沒有更新就知道了。

完整退場資訊請看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18011/566_38558_180112_2.pdf
mini golf wrote:
大哥 你要的資料在這 妳所說的是有合約的內容 沒有合約當然沒有效力,妳不能跟那些侵佔國有土地人一樣,佔久就是你的了還訴願就地合法,還有妳不要在誤導別人了看他們後續了有沒有更新就知道了。

你說的是業者有提供「優於或等於原3G資費的4G方案」
但客戶仍然不願意換約(從3G升級4G)的情況

而且「不綁約」不是「沒有合約」
不綁約用戶仍然是「有合約」只是不用被綁
每個用戶都有「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我貼的截圖中的查無相關合約資訊
指的是綁約的專案合約,而不是指服務契約
選擇不綁約資費的用戶還是會有服務契約的存在
以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能用多少資源、怎麼收費)
你竟然把不綁約說成沒有合約、沒有效力?

問題是,中華什麼時候有提供如下方案供用戶轉換?
(1) 月租費482元,不綁約
(2) 21M吃到飽(相當於3G HSPA+的速度上限)
(3) 月租費中的183元可以用來抵扣通話、簡訊
(4) 另有回饋金150元可用於kkbox、hami vedio之類的服務

你要先證明業者有提供優於或等於原3G資費的4G方案
才能證明是用戶自己不轉換合約的

(你之前說的499吃到飽有綁約,並沒比較優惠)
mini golf
大哥我上面那個連結就是3G退場連結是NCC發的,代表3G資費整個退場不存在了難道還要詳列給妳,你不是事主也不是走法院要這些幹嘛?
美酒斗十千
NCC有規定業者要提供「優於或等於原3G資費的4G方案」供用戶轉換,中華沒做到啊!其它電信是把3G資費內容改冠上4G,中華電信要把3G mCool變4G mCool也可以,但停用要NCC核准。
mCool是3G時代的牌價上網資費之一
本就沒有一定要綁約才能使用mCool
請不要故意把mCool說成「綁約」資費

https://chtweb-eshop.cdn.hinet.net/billguide/_mobile_2.html


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第四十三條
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以網站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有人想不遵守此(第43)條款,一直在那邊說這條款不適用。
美酒斗十千
@mini golf 加值服務可分為電信類的跟非電信類的,電信類的加值服務資費一樣要呈報NCC核准!從頭到尾都看到你在講不符事實的話,例如說不綁約用戶沒有合約,但其實一樣會有服務契約。
美酒斗十千
@mini golf 隨時可以取消是指用戶可以取消,例如語音資費一樣最短租期一個月,超過按天數計,這點跟mCool的計算方式是一樣的。你也能曲解成業者可以逕自取消客戶所申請的電信類加值資費?
美酒斗十千 wrote:
mCool是3G時代(恕刪)


3G的確是應該退場,但下載可以達100MB(上傳只有500kb左右),請問要我們取消有什麼誘因?

我想問題應該是通知6/1無法使用該服務,就應該停止上網功能,而不是還可以上網,然後告訴你會用牌價收費吧?!

另外3G轉4G的優惠應該相同或更優惠,好了,現在被中華取消該服務,那相關的配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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