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斤減兩,算不算是詐欺?

kenny01199 wrote:
那你會認命買單?不會...(恕刪)
我不會去莫名其妙就因為網速問題而去提告,因為我有3條網路可以跑著用!這條路不通或塞住,最少還有另外2條備用的來跑!但是如果讓我沒有辦法通路使用的話....我還是會上來吐槽一下的!
所以我只能說:
速度太慢,那就合約期滿後,NP別家即可
還有4家業者可以NP
其實要搞跨台星真的就是去辦他的188啦
當初288時就發過文了,很多腦盲的粉絲只會靠北快去告他,跟他講了幾百遍告了也沒什麼屁用,就是有些文盲看不懂字!!
不然就是些智能閱讀障礙的,說什麼我一個月用200多G,就是有我這種人....你媽的~老闆說能吃到飽,你付188自己吃不了那麼多
還怪我288的吃太多把你的食材吃光了!! 總之你來這說嘴台星,等等大概這些人又要出來了!!
回到正題,你的問題我直接替台星回答你,訊號可能會受地區及天候因素干擾,我們會再派人加強測試及改進!如若真的不符合你的需求,本公司願意無條件和你解約!!
也可以代NCC回答你:台星已提出合理解約方案,你再申訴也只是浪費我們的時間,要嘛你就去解約,再申訴我不理你了!!
所以最好的方法:個人是覺得就依照台星的策略來走,他打188就是看準大家覺得188而已,買二個便當就沒了,有得用就好,不要嫌了!!
夠用的一個月用3G~5G的辦188算我賺到,一個月用100G的我就限速你在5M
所以我288最近停掉了,也要來搶他188,反正每天開著抓MEGA,網路訊號再開著分享給附近鄰居使用,這也算是一種敦親睦鄰的好方法
但這樣對台星殺傷力不夠,要三不五時的客訴,浪費他客服的資源才能達到頂新不倒,台灣不會好的目地
首先你要借到另一張同條件的卡片當對照

同一時間
同一地點
同一設備
同一資費


卻不同速,這樣才有優勢

--------------
好心提醒

合約上載明
因地域環境
天候...等因素
網速收訊不保證

祝你幸福 ,加油

就算是中華電信,也不敢保證 網速

______

樓上的讓我笑了

開分享,敦親睦鄰




--------
打個卡,目前我的網速 還可以

慘的時候 不到2

客服已解決,用到合約到期



moki1111 wrote:
其實要搞跨台星真的...(恕刪)

只要有夠力的QOS設備,電信公司根本不需要特別對用量大的人限速,電信公司這麼做,只是單純針對大用量的人不爽在刻意限速而已...


thunderlei wrote:
買賣跟老板買21公斤,回家一秤,只有五公斤,可以告老板詐欺嗎?
跟台星的合約是21M,跟親人多點及設備交叉測試後,發現被限速在5M左右(親人的跑21M沒問題,交叉隔離確認)
以網速來說,不同限速是有不同合約價的;賣21只給5;如此偷斤減兩,沒問題嗎?
限制既有客戶網速,還要辦雙11活動增加客戶群,說的過去嗎?(沒那個屁股,還想再多吃)
剛好接近雙11,哈!被質疑黑台星也免不了
但,如果是你,被如此偷斤減兩(被黑了,也沒任何告知原因),你會如何處理?(我剛是有去申訴了,心理還是不平啦!)


合約好像是寫最高速度21M
而且基地台被拆或者是天氣及不可預測因素都會影響到速度的
況且
買賣跟老板買21公斤,回家一秤,只有五公斤,可以告老板詐欺嗎?
那如果買賣跟老板買21公斤,回家一秤,竟然有21.5公斤,你會跑回去多給老闆錢嗎?


thunderlei wrote:
偷斤減兩,算不算是詐欺?...(恕刪)

老實說,台灣的電信業有一半以上的獲利都是詐騙來的。
猛推用不到的方案給用戶,然後再笑用戶不做功課。這就是台灣電信業者....
隱地:看不起的人愈多,生活的情趣愈少。活到最後就只好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
說好最多21M,
結果常常給我22M...
都不照合約走,真是氣人
我也該告台新嗎?
天真的小孩,動不動就喊提告!
台灣法律很自由,想告都可以提告!
但請想,樓主願意因為這點小利,
花數十萬提告嗎?

你願意請好幾個工作天去跑法院嗎?
你願意出以小時計費的律師費嗎?(包含事前協商也算)
開法庭也是要錢的,樓主應該錢很多!

溫慶慶 wrote:
合約好像是寫最高速...(恕刪)


這個有趣,人家多塞給你的你要買單嗎?(解決21.5M的問題)

至於最高21M,應該除卻環境因素影響,若當地區域本來就不高的網速如何說是被限速呢?

話說回來,老闆明明還有肉,但給別人21,給你5,然後跟你說本來就不保證一定有21,這很可笑

重點是限速的意思為業者本有能力提供合約的網速(或是盡其所能的網速),而刻意對某些類別(用量大或是月租低)的不給予其能力所及的服務

還要再打混戰就可笑了,不然就是可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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