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電信業者都很奇怪,要搞廣告噱頭又不照廣告精神來走,各家電信都是標榜著×××元不限速吃到飽,×××元21M吃到飽,然後又又把限制規則寫在大家都不會看的合約裡(以合約內容的限制,業者大概所謂的吃到飽用量上限大概是1G吧!就是只能上網傳傳訊息就好了),不曉得為什麼把用量規限制講清楚來對他們來說好像是很困難的事?大用量的使用者通常都是追劇跟看YouTube不管是影片還是直播,新聞,等,包含有些業者官網自己都在做影音網頁了!Google也有Google電影等。要給人辦吃到飽,再來說上面通通不准用,用了超量要限速,那當初業者就不該打著吃到飽的噱頭來招攬用戶!我個人也是支持限量吃到飽,但請於廣告時就說清楚,這樣就沒爭議不是嗎?
Moka貼圖 wrote:支持的你們辦個10個...(恕刪) 先看清楚我的內文...限速我支持,但請業者先拿掉吃到飽這三個字,並且在合約中寫清楚怎樣的用量算不合常理,超過多少的流量才會限速,又會限速到多少的速度...合約簽訂前說清楚﹑講明白,立約者、簽約者雙方在簽訂合約後就是一拍兩瞪眼...而不是先用吃到飽的說法拐用戶簽合約,再用這種很模糊的條款來限定說怎麼使用會被限速...沒有明確數字,認定又是業者自己認定,我真的沒看過這種謎樣的吃到飽...
hkf07261980 wrote:限速我支持,但請業者先拿掉吃到飽這三個字,並且在合約中寫清楚怎樣的用量算不合常理,超過多少的流量才會限速,又會限速到多少的速度....(恕刪) +1支持限速,合約寫清楚規則。
有些地方基地台多但很少人用....有些地方基地台少但很多人用甚至有下載魔人在...明確標出多少流量算正常或異常反而讓能用很多也沒關係的地方的人沒得用...所以各家業者都來個模糊不清的條款,來根據負荷量來限制速度...中華錯就在太老實了直接限速下去再來個不承認就好了....各家都這麼玩這麼多人抗議或是說要告...也沒看過有勝訴的上新聞
主要是各業者不想流失客戶只好續推不限速吃到飽用太大限速又不敢寫的太明白,只好暗中來的方式因為寫太明白就沒人想辦了現在最大家的中華當了頭香直接明講我想另2大業者應該會跟進,搞不好連2小業者也跟進如同我上面說的,有些業者早就暗中來了經過中華這樣直接明講,他們就有理由說阿我合約有寫不當使用會調降速度跟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