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簽訂合約中有一條是限制條款,「惟倘用戶有逾越合理使用之範圍或其他權利濫用之事實,本公司得限制、暫停上網服務或調降用戶之網路使用順序。」以人體作息角度而言,的確是很難一天 24 小時滑手機不用休息,更何況要連續一個月。合理的角度而言,就算一天 16 個小時也是嫌多。至於電信業者所謂「調降用戶之網路使用順序」是否等同於「降速」?兩造看法或許有異。
pigpigcom123 wrote:方案台星188機器華為b315s-607平常都放在家當固網+wifi用但最近連開個網頁都很卡...(恕刪) 你以為無線和固網一樣是獨立頻寬嗎?行動網路的設計原本就是為了行動裝置存在想要拿行動網路取代固網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意網速就乖乖拉固定線路比較實際為了省一條固網費用,把行動網路轉固網省下的錢也不能讓人變成郭台銘
gghhgghh wrote:如果是因為違反合約被限速,為什麼客服不敢承認限速?不當使用是因為當主機用還是1.5T用量?請問用量多少才不會被網友攻擊? 要真正不限量只有中華,其他業者通通都各自有門檻值,只是高低不同而已,現實狀況就是如此,文字上的爭論沒有意義。以下是之前 PTT 文章看到的中華用戶截圖,請參考,17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