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終於對亞太客戶寄出(服務終止)掛號信

信用卡到期的換卡,
都可以直接掛號郵寄了,
何況是幾百元的Sim卡?

說穿了,
就是騙人去門市簽名,
用戶連合約都沒機會看,
就簽名變成遠傳用戶(無續約優惠了)。

它的小伎倆
就是洗成遠傳用戶而已
peppy
下次去去門市簽合約的名,記得戴老花眼鏡或放大鏡去然後慢慢看這樣就有機會看合約了,反正櫃台服務人員不會叫你看快點或趕你走,反到是後面排隊的會等到受不了發脾氣而已
bossmore77
不要求的話,門市人員不會主動拿合約出來。看一眼都不行嗎?也無紙本留存給用戶?
沒主動寄卡只好繼續放著,等他主動寄卡在換
不用理它
等遠傳電信自己寄sim卡來
收到掛號信後!再上網查詢,確認我的合約開始日與到期日都是同一天,也就是當時亞太的終身合約!
打電話進客服,得到的答案是:這樣就是沒有合約!所以必須另訂新約!
真的好可笑!我就給它放著吧!反正我沒換約,所有一切都跟遠傳沒有關係的,當然我也不在意。
dotrash2266
你是Q1911?
> 遠傳終於對亞太客戶寄出(服務終止)掛號信

我認為遠傳主動發掛號信, 算是(責任通知)亞太客戶, 以免在原亞太基地台的訊號關閉後, 被沒有更換成遠傳SIM卡的亞太客戶提告的免責動作, 如此而已。

這封掛號信的內容有一點失敗, 如果在信中加粗加大的 "...以提供原合約續用" 改成 "...以提供原合約與其相關廣告承諾續用", 那會對他們在2025/12/31以前更換SIM卡的推動有些幫助。

在(責任通知)信發完之後, 遠傳才能安心再寄送新的SIM卡與合約並附回郵給尚未更換SIM卡的用戶吧! 至此, 就這兩項四家電信合併案的過程處理看來, 台灣大+台星 這組顯然大贏了另一組。
joehwa
就依照原亞太合約,不論你遠傳片面通知也是無法律依據喔!連每字要錢的存證信函也是!遠傳
So what
個人是覺得SIM卡去實體門市拿比較保險,而且如果還有方案方面的疑問當下問門市人員也比較準。
joehwa
門市人員會推說,遠傳就是你去門市換卡,去門市你就中了遠傳的陽謀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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