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直營門市詐欺說謊,總公司包庇員工坑殺消費者]


spring91811 wrote:
整篇文看下來就很明顯了
1.三個加值含提高月租費 所以原本799的剩8個月合約 免違約金 這合理
2.人情699門號 提前解約 解約金哪來 很明顯就是699 那台asus平板拿去賣掉的錢 拿去抵掉違約金
...(恕刪)

我看了一半多的樓,就猜想到平板應該也是第2點這情形了,
樓主一直強調原799剩8個月合約的違約金是"特殊"專案處理掉,
但就是都沒提到多簽的699門號為什麼用幾個月就可以退掉,
以前我也辦過台哥平板699這方案,以名店的退折扣金來算,
2年約大概用十個月到一年左右,剩餘的折扣金差不多等於解約金,
該店專員也是用這相同的道理,幾個月後業績已經到手不會被追回了,
就用該合約配的平板價值抵那解約金,至於解約後續多繳的,真是羅生門了,
或許就如某樓提到的,樓主去門市時是由他人接辦,樓主自己也搞不清楚解約和退租的不同,
承辦人大概以為他要解約NP出去,就幫他保留門號,變成後面一直繳無綁約的月租,
當然這種為賺業績而取巧變相的做法是不能搬上台哥大公司裡的檯面上說的
所以台哥大公司的調查也無法呈現事實....
而樓主就一直咬著店面人員跟調查公函兜不攏,強調說店面人員已跟他承認錯誤,
那可能是他們不想鬧大而不得已這樣說的,要不然可能連工作都不保了...
真是可憐了這些人碰到樓主這樣的人啊~~~ 唉....
Kasperski wrote:
我看了一半多的樓,...(恕刪)


話說20年前,我也是呼朋引伴,揪了十幾個同學,團辦台灣大66月租綁三年的方案,門號掛我名下有78折優惠,還加入MVPN群組,群內互撥一分鐘一塊八.另給一隻易利信T10的孔雀機只要299的那隻.

兩年後,其中一位同學的手機掛了,我用名下門號續約了一隻阿爾卡特OT512手機只要990的給他用.告知說等他門號一年後再綁約還給我一支手機就可以了.

一年後,台灣大門號續約手機規定,改成最低要300月租,這位同學卻說他老婆嫌月租費300太貴了,他門號不想用了.然後就把SIM卡和帳單還有一千塊寄還來給我了...這對夫妻的神邏輯,是把當初買手機的990還給我就是了,連最後一期帳單51塊錢也要讓我繳.

當時名下掛到32門號,20年來也就只有碰到這位PTT俱樂部會員同學而已.後來我就改換辦月繳30打200的優惠,個人的手機自己去買.

看到這篇文章,讓我想起自己的經驗.樓主似乎也跟我那位同學一樣,有著相同的身影.都是一年後才來反悔...













這故事告訴了我們兩件事...
1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2 要簽名要證件的合約 最好自己看過清楚後再簽名 不要別人代辦
樓主所有文件都是店員小姐拿給樓主他本人“親自簽名”的喔!

只是他過一年多才來申訴說店員小姐沒跟他說清楚,當初給的優惠是怎麼算的?

沒有付平板490自付額,又想跟店員拿平板的發票跟原來談好折現抵違約金與預繳金的平板

還投訴到ncc,要台哥大賠他現金15908,還要再加一隻全新的iphone7 plus 128gb

simon0013 wrote:
這故事告訴了我們兩件...要簽名要證件的合約 最好自己看過清楚後再簽名 不要別人代辦恕刪)
看完只有覺得,發文者簽文件前自己都不用負責嗎?唉
應該說是樓主簽名時都說信任對方,所以都沒看就簽名了?

簽完名一年多後,又怪門市小姐沒說清楚,不肯認帳,都是別人的錯?

說真的,除非門市小姐拿不是台哥大的合約、協議書或是本票給客人簽,不然這件事簽名是有效且合法的。
vicl0821 wrote:
看完只有覺得,發文者...(恕刪)
所以你的簽名都是隨便簽,有得簽的地方你就簽?

那你的問題也是蠻大的耶~~

奉勸樓主最好別害了一個透過其他方式幫助你的人...
你這種人如果消息放出來一定會被所有通訊業的封殺!
看到後面真的很想罵你XXX垃圾一坨!別再自己為了好嗎!
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吧!
還有別再稱呼什麼朋友了...你這種行為連小黑都不如!
聽說上了電信公司的黑名單,終身無法再申辦該公司任何服務。

另外“魔王通訊”大大且容末學問一下,
什麼是“小黑”?
魔王通訊 wrote:
奉勸樓主最好別害了一...(恕刪)

hercules6681 wrote:
講得有點誇張了吧!
這位小姐從頭到尾也沒有偽造文書,
樓主有承認他親簽了5份文件,
而且調高月租費,跟幫忙辦一個月租699門號都是他自己願意的。

小姐錯在沒單獨開一張樓主支付4400的發票給樓主,而是一張包含全部東西總額13900,
然後用自己的中國信託信用卡支付包含其他樓主未支付的違約金 預繳金......等。

況且已經過了這麼久,
中國信託已經支付給台灣大哥大該款項,
小姐也一定也已經支付給中國信託信用卡款。
這樣變成僅是道德瑕疵或是違反內規。

而且起因是男友的朋友(樓主)要求更多的優惠來買到iphone6s 16GB,
她盡力幫樓主想了方法不用繳違約金 預繳金 等相關費用,
讓樓主僅支出4400,就帶走當時市價接近2萬5的手機。

再者平板門號解約也沒讓樓主出錢,
而是由小姐費工夫的自己先墊,再轉賣平板來抵銷,
甚至可能還要貼錢。

結果樓主只是為了沒拿到平板及發票覺得吃虧了,
小姐也承認沒說清楚,問樓主要怎麼補償?
樓主索討月租費全額退費15908,還想要再一隻32900的iphone 7 plus 128GB
被台哥大拒絕,就註冊新帳號上來找大家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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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覺得小姐哪裡偽造文書了?
可以說明一下~讓大家見識見識您獨到的見解嗎?


偽造文書是樓主寫的名詞沒錯
這裡寫著=>申辦平板699月租費的影像合約書最後一頁附了一張不是我本人的信用卡簽單跟簽名

我認為這張信用卡簽單雖不是樓主的,但卻可能可認為是合約書的一部份
這裡是會有瑕疵的地方,一份合約書裡出現了簽約者不知道的文件
要說是不是偽造文書,還是需要法官來判定(我不是法官)

這一整起事件,很多是店員用了各種資源來幫樓主省錢沒錯

但是遊戲規則卻沒跟當事人解說清楚

電信業者的遊戲花招百出,一般來確實不容易理解內容

但是自己要簽約簽名的文件

最好還是要自己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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