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uhp222 wrote:
我覺得於其限速,不如以價制量,用多少,算多少錢,不然會讓人用的很不爽。你想想,如果你用電台電的計價方式是讓你399用到飽會怎麼樣?..(恕刪)
現在行動上網本來就有計量型阿,包月主要是針對大用量用戶
少用量的人本來就只需要用計量型
不過現在很多人就是嫌計量型太貴,1G要收100,2G要收200;自然一堆人去辦188
另外其實很多人根本不需要高速上網
看480P影音只需要1M限速
玩電玩跟1080P才需要高速
至於台星限速早就有台星自己家的工程師爆料
超過100G+10% 降速成10M,隔月恢復
超過100G+20% 終身降速成5M
超過100G+50% 終身降速成2M
你申訴也沒用,只會告訴你用戶太多它們絕對沒降速
你要不就申訴NCC要不就自行付錢解約
NCC要求的保障下限只有2M,所以現在電信業者都有默契,讓你告不了
你只能掏錢解約,標準官商勾結吧
至於你用不用?
如果你用量不到100G,那台星的確可以考慮
要是你用量超過100G那就不建議你用
如果你只用手機上網
我也不建議你用限速21M,用台星限速1M99就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