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急...關於一些退換貨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們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各位大大們
我在10/3(星期二)於中華電信的神腦國際新辦一支的3G手機(舊用戶續約+折抵白金用戶)
不過實在用不慣....
要請問的是:
1.我可以換聯強的行動電話嗎?
2.如可以換的話,是否一定只能選擇3G的行動電話?
3.如果不給換的話,是否可以辦理退貨(有綁約+折抵白金用戶)?
4.因為這次連休5天,如果等他們上班的時候已經超過7天的商品更換期限了,不過打他們的客服都
是語音....請教一下這樣我於他們上班的時候(星期三)還可以辦理退換貨嗎?

麻煩各位大大能解惑一下或有依據可參考(希望能有依據比較好)~麻煩之處,不勝感激!!!
文章關鍵字
1.我可以換聯強的行動電話嗎?
A:沒辦法

2.如可以換的話,是否一定只能選擇3G的行動電話?
3.如果不給換的話,是否可以辦理退貨(有綁約+折抵白金用戶)?
4.因為這次連休5天,如果等他們上班的時候已經超過7天的商品更換期限了,不過打他們的客服都是語音....請教一下這樣我於他們上班的時候(星期三)還可以辦理退換貨嗎?
A:2.3.4合併回答..續約不同型號的手機就會有不同的限制約定..基本上完成續約後..除非手機有重大不良或是合約內容有問題..不然是無法退手機的..如果是七天內手機有問題..可以拿去更換同型號的新機..

當初你到門市去續約的時候就應該慎選手機了
而不是等續約完畢後..再來說手機使用不習慣..
要更換別款...這樣是行不通的
沒事多爬文。有問題先爬文。 爬文有益身心健康!
七天鑑賞期是指透過郵購,網路購物或電視購物,非實際接觸所購物品之行為所享有的.您是現場購物的,因此不適用7天鑑賞期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七天鑑賞期」是常聽到的名詞。是不是法律對所有的商品買賣都有這樣的規定呢?「七天鑑賞期」到底是啥東東呢?

所謂「七天鑑賞期」, 係指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或「訪問買賣」才有的規定,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立法目的在於郵購或訪問買賣(例如:馬路上的推銷員),因為消費者無法真實觸摸到貨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才有這樣規定。

因此如果消費者是到店內,把貨品看得詳細才買的,自然對商品沒有疑慮,並不適用所謂「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哇哇哇!!!超快回覆!!!
不到兩小時就有兩位好心的大大解答~
實在是萬分感謝!!!

不過~再問些白目的問題...
1.有時買電腦零件時或購買文具等東西,也是在實體的商店購買且憑發票於7日內都可以退換貨
那這樣是什麼原因呢?(有退貨經驗過~只是要扣10%就是了)
2.我是在電視新聞上看的(詳細還要看看才知道...),"商品於購買7天內消費者可不具理由辦理商品
退換貨...."那這樣是否成立呢?還是這條只能用於網路購物或電視購物上呢?

麻煩大大們解惑~謝謝^^
1.這要看店家怎麼去規定..並不是每樣商品都是用這種規定

2.你雖然是在電視上看到該商品..但你不是透過郵購或是網路購物
您是直接到神腦門市去辦理..所以上述條例不適用
1.有時買電腦零件時或購買文具等東西,也是在實體的商店購買且憑發票於7日內都可以退換貨
那這樣是什麼原因呢?(有退貨經驗過~只是要扣10%就是了)

ans: 那是看店家的定義 他也可以不退但是可以換商品

光南雜貨的話 屬於門市交易 所以不能退貨 七天內有問題只能送維修 ..超Orz 的 要注意
他在櫃臺有個小公告要注意喔
*凡是太盡.緣分勢必早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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